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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網北京10月17日消息(記者白宇)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有北京聽眾向中國之聲反映説,自己購買的雷克薩斯汽車“缺斤短兩”,涉嫌欺騙消費者。日前,北京朝陽區法院已經立案受理。
2011年1月,北京車主崔家楠駕駛雷克薩斯IS300行駛在東三環國貿橋時因剎車失靈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前後兩車損壞,車主受傷。回憶起當時的場景,崔家楠記憶猶新。
崔家楠:1月30號,在東三環上,我的時速40公里,由南向北開車。突然前面有個車急剎車,我距離前車20多米,我也緊急剎車。忽然間這個車就失靈了,打著滑往前衝。我當時懵了,踩不住剎車。(剎車)踩到底了,也沒有剎車的感覺,就像在冰上打滑。當時是呼家樓大隊出現場,對這起事故認定為意外事件,我沒有責任,前車也沒有責任。
據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陽交通支隊、呼家樓大隊事故處理通知書記載,“根據模擬試驗,發現該車制動系統存在安全隱患,涉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並要求崔家楠“在該車安全隱患消除之前,不得駕駛該車在道路上行駛。”拿到這張禁止行駛的通知書,作為律師的崔家楠覺得很憤怒,於是對雷克薩斯展開了歷時9個月的調查。
崔家楠:我特別憤怒,而且很鬱悶。花了這麼多錢,一是禁止上路行駛,但使用權是我的基本權利。我買了這個車,不單不能正常使用,被禁止了,關鍵是差點要了我的命。為此,我進行了深入的調查。我發現在這款雷克薩斯出事故的背後,涉及到的全國的雷克薩斯車主的權益問題。一是雷克薩斯汽車存在嚴重的短斤缺兩的現象,用戶手冊上對車的重量、軸距、尺寸的宣傳與公安機關登記證書上的不相符。第二,雷克薩斯汽車型號造假。在全世界範圍內,雷克薩斯汽車的缺陷、撞車、事故那麼多,全世界都召回,唯獨在中國不能召回。為什麼?因為他再市場上宣傳的型號和它在公安機關報備的型號根本就不是同一個型號。所以它上哪召呀?它是無法召回的。
崔家楠認為,汽車都是在同一條生産線上出來的,短斤缺兩和型號造假的問題應該不僅僅涉及到自己這輛車,用戶手冊與公安備案的數據不符,説明廠商的行為涉嫌欺騙。
記者在雷克薩斯IS300用戶手冊上看到,崔家楠購買的雷克薩斯汽車,外廓長度、軸距和總質量分別是4585mm、2730mm和2065kg,但在國家公安部制發的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相關數據分別是4575mm、2735mm和2055kg,兩份文書的數據的確有所不同。記者還看到,公安部制發的機動車登記證書,銷售方北京廣豐通田汽車貿易公司出具的機動車銷售發票和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具的進口機動車輛隨車檢驗單上相同車輛代碼的車輛型號卻並不統一。
針對車主的質疑,銷售方北京廣豐通田汽車貿易公司總經理崔燕青給出了這樣的解釋。
記者:為什麼發票上的車的型號、報關單和報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的型號是不同的呢?
崔燕青:這是國家相關部門的規定,所有的手續都是海關出來的。進來以後衙門口是怎麼要求的,每一個部門都有自己的要求,我們只是按照他們的要求來做。
記者:用戶手冊和公安部門登記註冊上的參數,比如車的全重,軸距、車長是不相符的,這是為什麼呢?
崔燕青:咱們不談論你中間想要問的問題,我就想至跟你闡述一點,如果手續不齊全,不符合國家的法規,這個車是上不了牌照的,這個車已經上了牌照了,説明符合國家的規定了。
10月8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發出立案通知書,對崔家楠與北京廣豐通田汽車貿易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予以受理。起訴狀中,崔家楠要求確認被告型號不符、短斤缺兩等構成欺詐等共計14項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