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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崔女士駕駛雷克薩斯IS300與一輛小客車在東三環相撞(本報2月16日曾報道),事後交管部門模擬實驗後認定該車在制動過程中存重大安全隱患,崔女士由此展開維權之路。此後,她發現該車尺寸縮水、型號混亂以及生産日期差三年等諸多問題,為此將4S店起訴至法院。對此,4S店總經理昨日表示,該車能夠上牌,不存在問題。
身圍體重縮水生日不符
昨天下午,記者見到崔女士,並在雷克薩斯IS300《用戶手冊》中看到,該車總長、軸距以及車輛最大總質量分別為4585毫米、2730毫米和2065千克,而在北京市交管局的《機動車登記證書》中,記者發現上述三項數據分別為4575毫米、2725毫米和2055千克,前後相差分別為10毫米、5毫米和10千克。在該車《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最大總質量也為2055千克,同樣比《用戶手冊》“縮水”10千克。
除“縮水”問題外,這輛雷克薩斯的生日也成謎。崔女士稱,她于2009年12月購買該車,當時被告知是新車,但買後卻發現不對勁兒。記者昨日在該車《製造商標簽》中看到,該車生産日期是2009年10月,但在該車的常規定位檢測中卻註明,該車製造日期為2006年6月,二者相差3年多。
型號有三個不知哪個真
此外,崔女士還發現該款車型號非常混亂。記者昨日梳理了十幾分鐘,才將這些“型號”全部記錄下來。
記者發現,在《用戶手冊》中,該車型號為GSE22L-AETLKV3,而《銷售協議》中,型號則為GSE22L-AETLKV,而市交管局2009年12月15日發放的《機動車登記證書》上顯示,該車型號為JTHB262,《機動車行駛證》上車型號也同為JTHB262,但該車右前門邊框上的《製造商標簽》上,“整車型號”卻是GSE22L-AETLKV3。“這麼多型號,到底哪一個才是真的?”崔女士有些混亂。
“明顯的欺詐,我相信受騙的絕不止我一個。”崔女士近日向朝陽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目前法院已經立案。“我要為消費者討一個公道。”
店方稱能上牌就沒問題
就以上問題,昨天下午,記者聯絡到北京廣豐通田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崔燕青。他表示,雷克薩斯IS300在國內銷售多年,是一款很成熟的車輛,手續都是齊全的,所以車管所才能給車上牌照,不存在像崔女士反映的存在這麼多問題。“如果型號等有偏差,車管所不會給車上牌的。”
崔燕青稱,目前他尚未收到法院傳票。“就以上數據有偏差的問題,如果後面我們收到法院傳票,會準備相關材料,但現在無法回應。”線索:崔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