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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組織小記者進行實踐採訪活動。
丁廷臣
培訓中心印製的紅頭文件。
8月初,新華社報道“中華愛國工程聯合會”8年未年檢,並非法成立“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搞活動騙錢,辦非法報刊《中國小記者報》。“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的斂財模式由此浮出水面。
調查發現,這個培訓中心,為了使其開展的小記者培訓業務,顯得更正規、更官方,于2008年底選擇挂靠“中愛聯”,成為其理事單位,併為此支付一定費用。由此,該中心披上了一件“官方”外衣。
而該培訓中心開展的小記者培訓業務均由一家民營公司負責。在這件“官方”外衣的作用下,該培訓中心在廣州、北京、上海等近百個城市,建立分站。每個分站都是其加盟商。該培訓中心還利用頒發小記者證、舉辦各類小記者評選活動,進行商業牟利。
如今,“中愛聯”正在接受查處,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表示,“對於該會涉嫌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為,正另案調查處理”。目前該培訓中心招收小記者工作也陷入停滯。
郭玉彤在讀小學四年級,今年暑假,她嘗試成為一名小記者。
放假前的一次公開課,讓這名河南安陽豆腐營小學的女生,開始對“記者”萌生興趣。課上,有校外老師講解小記者採訪的寫作技巧,並順帶介紹了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安陽基地。
在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的官網上,中心這樣自我介紹:它現為中華愛國工程聯合會(簡稱中愛聯)的直屬單位,是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的權威性管理機構。目前在全國有300多個培訓基地,遍佈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廣州等近百個城市。
無論是郭玉彤的父母,還是她的班主任老師,都覺得這個中心的培訓應該很權威。
但該中心一位不願具名的地方站站長稱,權威性和官方背景都是包裝出來的,背後其實是一套公司化運作的商業模式。
這名站長介紹,活動中心和中愛聯只是“挂靠”關係。為此,中心每年須繳付一定的管理費。各個地方站和中心,只是加盟關係,繳付加盟費就能成為中心的小記者培訓基地。
這名站長將“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比喻成一件外衣,一件正式、有官方色彩的外衣,外衣下是一個民營公司中雛奮飛(北京)教育諮詢中心。
“有了外衣,便能獲得公信力,便能招更多的加盟商,獲更多的利。”他説。
“紅頭”文件敲門磚
“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將招生簡介等文件抬頭均印成紅色,顯得比較官方,方便各地招生
郭玉彤繳了800多元培訓費,成了特訓三班的學員。她每週上三天課,還會到博物館、武術館等地參觀採訪。這是安陽小記者培訓基地的實踐課。
邵美君是安陽永安街小學的班主任,她班上有兩名學生參加了小記者培訓。邵美君認為,相比社會力量辦學,這樣的培訓基地會更正規一些。
她不知道安陽小記者培訓基地,其實就是由民營公司運作。
安陽基地的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向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繳付了加盟費。
該中心的《站長手冊》顯示,地方小記者站的承辦費用標注為:一類城市3萬元;二類城市2萬元;三類城市1萬元。
安陽基地的這名工作人員説,他們到各個學校開展招生活動時,為説服學校老師和學生,就會給他們看一些“紅頭文件”,並説自己是中愛聯的下屬單位,“這樣給人的印象會比較正式,比較官方。”
“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的所有文件,其抬頭均印成紅色,從招生簡介,到工作管理細則,到座談會通知,均為“紅頭文件”。即便是中心和基層站的承包協議書,其抬頭也是紅色。
而在一份評選百優小記者的活動通知中,文件還倣照了政府紅頭文件的格式,在紅色的“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抬頭下,印有一行小字“中小記函(2010)16號”,通知上並蓋有中心的紅色印章。
該中心的廣東某小記者站站長説,“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既不是政府部門,也不是事業單位,甚至都不是註冊法人。而按規定,只有註冊法人,才有資格發放文件。
這名站長説,和各個地方站簽訂加盟協議的,不是培訓中心,而是中雛奮飛(北京)教育諮詢中心。
“紅頭文件是塊敲門磚。”上述廣東某站的站長説,它會讓很多人認為,這是一個和政府沾邊的機構。有了這個基礎,各站再動用個人關係,到學校講公開課或選拔活動,發放傳單。也有小記者站會動用當地關係,爭取讓如團委或教委等部門下發文件,要求各校完成選拔任務。
安陽小記者培訓基地是其中運作較好的一個例子。
安陽市文峰區團委副書記任敏告訴記者,團市委下發過文件,讓各地教育單位推薦學生參加小記者培訓,團市委也給教育局對口的大隊輔導員發了文件。
本報記者向安陽團市委求證,是否下發過類似文件,安陽團市委予以否認。
10%的勞務費
為多招生學生,“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會給學校大隊輔導員勞務費,承諾幫老師發論文
當地方上繳付加盟費,成為中心的一個培訓基地後,他們不僅獲得一個“準官方”的身份,還能獲得中心的指導。
中心會指導他們,如何去掌握學生、家長,以及學生老師的心理;如何在細節上,弱化招生時的商業性,而強化其教育性。
記者得到一份“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的《小記者招生工作基本方法》,“方法”上註明其為內部材料。這份“方法”對招生成敗做了細緻説明。
比如,不能在家長會現場收費,以免家長有抵觸心理;不能在培訓基地收費,可信度不高;應該在教學場所收費。
該“方法”還會指導地方站工作人員,如何通過學校門衛、通過在校門口找學生攀談,了解學校大隊輔導員老師、校長、主管教務的副校長、教導處主任的姓名和聯絡方式。
“辦法”中強調,決定小記者招生工作成敗的幾個關鍵人物,一為校長,二是主管教務的副校長,三是少先隊大隊輔導員,四是班主任。
對於輔導員和班主任的利益方面,“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還做了細分。
“方法”中説,與輔導員老師處理好關係,主要在利益上,我們給老師的是百分之十的勞務費。這樣能和老師達成一種共奔利益的趨勢。他們也會幫著積極做好這項工作。
在如何處理班主任的關係時,“方法”中説,要給這些老師(班主任)能看得到的好處,不能在錢的方面,如果這種好處費給的人多了,就會造成更壞的影響,只有承諾他們幫他們發表一些教學論文。或者是幫他們的學生發表一些稿子,這些都是能看得見的效益。
採訪中發現,這份“辦法”在現實中取得了一定效果。
安陽永安街小學的邵美君老師説,她就是聽學校大隊輔導員介紹,有這樣的小記者培訓班,才推薦學生去參加。
在黑龍江的哈爾濱,也有“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的培訓基地。
哈爾濱兆麟小學的張宏偉老師説,學校方面告訴班主任,有這樣的活動,不然他們也不會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