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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國際業務收費曝光:公募發債評級需交25萬元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29日 16: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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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訊財經配圖 圖中人物為大公國際董事長關建中)

  繼昨日(8月18日)本報報出“”的消息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又從該公司網站獲悉,短期融資債券評級幾乎都是A-1的最高評級。

  記者昨日以某縣級市城投公司的名義致電大公國際市場部門,提出想要進行評級。該部門相關人士竟稱,“如有保障房項目的話,我敢打包票,最低也是AA。”

  據相關人士透露,在行業內部,一些評級機構為了搶奪市場,採取按等級收費的方式,評估費用和信用等級成正比,這已然成為行業的“潛規則”。

  “A-1級”氾濫

  據記者查證,大公國際網站上公佈的350個短期融資債券評級中,僅浙江中財型材有限責任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資券一個信用評級為A-2。

  《大公國際信用等級劃分及定義》顯示:“短期債券信用等級劃分為四等六級,符號表示分別為A-1、A-2、A-3、B、C、D。A-1級為最高級短期債券,其還本付息能力最強,安全性最高。”

  國內某評級機構相關人士表示:“不僅大公是這樣的,國內每家評級公司的短期融資債券評級幾乎都是最高級,偶爾有一兩個A-2。因為只要發債主體信用的評級在BBB以上,短期融資債券的評級都可以評為最高。短債發行的時間一年以內,一般的企業償債能力都不成問題。”

  天津一家商業銀行的債券市場交易員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大銀行有自己的打分體系,我們沒有的話只能依靠第三方的評級,但大多數債券評級都是A-1,也就沒有價值了,只能看主體的評級了。”

  該交易員還表示,最近債市情況都不太好,下跌幅度最大的是城投債,跌幅在7%左右。今年有些新城投債都發不出去,部分城投債在二級市場上甚至被恐慌性拋售。

  以2011年2月28日發行的11皖交投CP01為例,大公國際給出A-1評級,但2010年9月其資産負債率就已高達84.6%,評級報告中也提出:“公司營運管理的銅黃高速等路段受建設成本高以及周圍路網尚未貫通等影響,目前虧損較大。近年來公司負債規模增長較快,在負債總額中佔比高且逐年上升,公司現階段經營凈現金流對債務的保障能力較弱。”不過,這些負面因素並沒有影響到債券的最高評級。

  值得一提的是,11皖交投CP01已從5月13日的100.2207最高點跌到了8月17日的99.4485(收盤價),跌破發行價100。

  “我們的標準更寬一點”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某縣級市城投公司的名義致電大公國際市場部門,提出想要進行評級。接電話的王先生(化名)表示,可以先把近3年的財務數據和公司簡介發給他,一兩個工作日就可以進行預評,如果預評的結果達到A,發行短期融資債就不成問題;且預評的結果是最低的,正式的結果會與之持平或更高。

  王先生説,如果級別達到了,費用按國家統一規定,主體評級10萬元,債券評級是15萬元,總價25萬元。“如果評級不夠理想,我們會告訴你發不了,也不收取任何費用。”記者表示,如果評級達不到級別,能不能“想辦法”?王先生明確表示,想要多花錢買評級絕對不可能。

  不過,他一再保證,大公是本土公司,比較了解中國的城投債,在評級上保證會比別的評級公司高一點。“我們對評級的標準認識和其他的(評級公司)不同,我們有自己的體系。比如國外(評級)公司,他們對中國政府的地方融資平臺和我們的看法是不一樣的。有時候(國外公司)可能故意不願意給這麼高的級別,我們會看得更寬一點。”

  王還説:“我們給你們這樣的企業(地方融資平臺公司),評級應該是比較理想的。如果別的能給到A,我們也許會給到A+或是持平的。你們縣級市的城投公司,又是一家獨苗,還有保障房項目的話,我敢打包票,最低也是AA。”

  “與國際評級機構類似,目前我國評級行業收費模式和盈利業務都比較單一,發行人付費的評級業務在市場上佔主導地位。”評級業資深分析人士羅猛(化名)向《每日經濟新聞》表示。

  中投顧問金融行業研究員霍肖樺介紹説,評級機構主要收費來源是服務費,一般都有個固定標準。從主動要求評級的角度看,對債券、企業等標的的評級以標的的評級複雜性為主要收費標準。另外,在針對一些敏感行業進行評級時,收費比例將相應提高。

  有國內評級機構人士更是透露,一些評級機構以不正當手段搶奪市場,採取按等級收費的方式,評估費用和信用等級成正比。信用等級在一定程度上成為一種可以買賣的商品。“有些企業在發債時,會直接用一定的費用向評級機構買一個較高的評級。”這位人士稱。

  “3A”買賣成行業潛規則

  “魚龍混雜,評級機構逾百家。你這裡不行,我可以再找其他的。除非費用問題談妥,否則無法開展評級工作。”羅猛坦言,以價定級或以級定價的惡性競爭現象時有發生。

  國內評級業自2007年10月18日開始執行《銀行間債券市場信用評級機構評級收費自律公約》,記者查閱該公約獲知,評級前收費已在業界達成共識。

  公約顯示,資産證券化産品評級採取分期付款方式,即協議簽署後、開始進場評級前按評級費用的50%收取,發行後收取評級費用的50%。

  據媒體報道,目前我國各種類型的評級機構多達200多家,這樣的市場環境也造成評級企業間的惡性競爭。

  霍肖樺説,目前在國內有較高信譽的評級機構只有4~5家,其他中小型的評級機構維持在幾十家,並且這一部分企業經營業務相對綜合,行業仍然處於長期樹立評級威信階段。

  “如果是公募發債,主體10萬元,債券15萬元;如果是借款評級或央行徵信,要看企業具體規模,從幾千到幾萬元不等。”北京某評級機構負責人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一些評級機構為爭奪市場、留住客戶,出具的結果大部分都是最高級別AAA級,導致了評級質量的事後檢驗機制如違約率、遷移矩陣等所有這些手段失去了意義。”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公司董事長朱榮恩説。

  大公國際資信評估公司董事長關建中曾向媒體表示:“因為現在的評級市場並不大,所以每一筆訂單和每一個客戶都是評級機構爭相搶奪的對象,買賣級別在行業內非常普遍。”

  “在國內,由於政府沒有法規明確評級機構歸口哪個部門管理,所以在約束力方面只能依靠評級機構的自律以及行業發展依據來發展。”霍肖樺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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