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噹噹網再擺烏龍訂單被取消 律師稱網購存潛規則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15日 10: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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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廣網北京8月14日消息 (記者王嫻 實習記者 李梓暢)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限時搶購,千元圖書幾十塊錢就能買到”。幾天前,購物網站——噹噹網的一場“親子圖書搶購”讓不少消費者倍感驚喜,但驚喜過後卻是無盡的糾結與困擾,因為這場從淩晨開始的網購,從第二天開始就陸續化作了一張張“無法完成的訂單”。

  就在這個月初,噹噹網因為“一元運動鞋”下單後賣主不認賬而受到關注,不到半個月又出了這樣的烏龍事件。究竟是什麼麻煩讓消費者歡喜成泡影?網購低價,為何又一次“竹籃打水一場空”?

  搶購成功遭遇取消訂單

  淩晨搶購,看似不大好的時間,卻往往有著大量守候的消費者。

  消費者:我們為這個事情也是深更半夜一夜不睡覺等啊,然後好不容易買了,報著希望激動的都睡不著,還想明天再買個書櫃這樣子,抱著這種心思,誰會想到他價格表出這樣的問題。

  這場搶購從8月9號淩晨開始,“噹噹親子團”的標題欄下,是和原價差異巨大的現價,一套1200元的兒童圖書搶購價55元。

  第二天,搶下訂單的網友們卻紛紛發現,自己的訂單已經被莫名取消了。

  網友:當時第二天發現取消的,當時訂單號那些都出來了,出來了我們直接就,訂單號配送那些都出來了,現在好多貨,第三天第四天,頭一天取消了幾個,第二天第三天又都取消了。

  隨後,網絡論壇和微博空間裏出現了不少消費者的尷尬經歷。有消費者在網絡閱讀群組內部發起對這一次“被取消訂單”的不完全統計,目前已知的銷售額已經超過200萬元。

  噹噹網:錯將圖書折扣數據錄入價格欄

  時隔一天,8月9號當晚,噹噹網的官方微博賬號一條聲明短時間轉載近千次。“由於人工錄入失誤,錯將圖書折扣數據錄入價格一欄,導致促銷商品價格有誤。”致電諮詢的消費者會從客服人員那裏得到“貨品取消”的確認。

  客服人員:這個問題就是由於我們工作人員的疏忽吧,把商品打折的5.6折輸入到價格裏面了。

  消費者:也就是當時顯示的價格不是價格是嗎?

  客服人員:對的。由於我們人工的疏忽給您造成不便,您的這個貨物是收不到的了。

  消費者:等於噹噹網那方面就直接把它取消了是嗎?

  客服人員:是的。

  解釋之餘,客服人員還不忘提醒消費者,有30元噹噹禮金打入各位賬戶,作為道歉。但不少消費者顯然並不滿意。

  消費者:噹噹説系統錯了,系統錯了你不可能第二天你才發現對不對啊,不可能一晚上。第二天早上下單子的人有的都送到貨了,而我們的手裏卻沒有貨。

  消費者:然後他們一直強調價格是真的,客服一直強調價格是真的,出這個事情第二天他們還在強調會給你發貨。不斷的告訴你肯定會給你發貨的,不斷的給你希望。

  1500名消費者律師函發往噹噹網

  超低價格的搶購吸引了大量網購者,這一輪訂單取消也惹惱了他們當中的不少人。現在,超過1500名消費者已經自發組織起來,他們的代理律師余明月説,有關“訂單撤銷”問題的律師函已經發往噹噹網。

  余明月:違反了法律的規定,也違反了一個合同的誠實信用的原則。我們現在提出的主要訴求就是要求噹噹網繼續履行合同,就指的是當時訂單簽的這個,要繼續履行這張訂單。

  噹噹如何回應消費者維權?記者在兩天中多次聯絡了噹噹網公關經理。

  記者:打擾您,我是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的記者。

  公關經理:不好意思,我正有個很重要的會要開!

  記者:我是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的記者……

  公關經理:不好意思,我正在……正在……外面參加一個發佈會。

  記者:……請問您收到消費者的律師函了嗎?

  記者:……請問您收到消費者的律師函了嗎?

  公關經理:……不好意思……待會兒再打電話吧。

  記者:只是問您您收到律師函了嗎?

  公關經理:……不好意思待會兒再説吧。

  律師:網絡購物存“潛規則”

  集體維權,1000余人的消費者群體人數不少,他們的訴求能否得到支持?著名消費者維權律師邱寶昌認為,訂單並不能簡單取消。

  邱寶昌:我下了訂單,那我們雙方就達成了一個買賣合同,那我要求寄,這是有法律依據的,至於你説這樣那樣原因,你能不能充分舉證,你不能充分舉證,你不能是自證清白,所以單方解釋他不同意,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都可以支持。當然這裡面最終是什麼情況,我認為還要查明事實。

  就在這個月初,噹噹網因為“一元運動鞋”下單後賣主不認賬而受到關注,不到半個月又出了這樣的烏龍事件,互聯網維權律師遊雲庭解釋説,網絡購物還是有“潛規則”。

  遊雲庭:所有的商家他都按照法律請律師,制定了他的購物流程,這個流程是相當狡猾的:哪怕是顧客把商品買下來了,並且已經支付了貨款,但是根據你和網站簽訂的用戶協議來説,你只是向網站發出一個要約,我要買你的東西,網站是不是確定買給你,這是網站的決定權。所以從法律上來説,網站標出來的訂單有權不予承認。

  烏龍頻出,訂單不定,消費者們還不買帳,但專業人士還是鼓勵消費者繼續維權,而更值得期待的,恐怕是從制度和規則上,對消費者有更多保護。

  遊雲庭:作為律師,我建議消費者可以根據《合同法》另外一條彌補自己的損失:締約過失責任。消費者想和網站簽訂這個合同,在消費者付款之後都沒有確認,這的確給消費者帶來了利益的損失,有關部門可以制定規定解決這個問題,一旦網站虛標價格,標錯價格後,被消費者買下後,如果他不肯認可這個訂單,是不是也要追究網站的締約過失責任,按照消費者支付金額的比例賠償一定的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