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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總經理宋麗萍日前再次提出制定創業板直接退市制度,這已經是第三次在媒體上公開提出。
媒體披露,深交所已就創業板退市制度草案上報兩稿,原則是實行直接退市制度,縮短退市時間,不再實行長時間的“退市風險警示”制度,不允許暫停上市公司以資産重組方式恢復上市。
無退市制度已經讓創業板發生異變,提升創業板溢價,發生整體估值的錯誤。市場人士呼籲推出退市機制,深交所在推進退市制度,而創業板退市制度就是引而不發,原因到底何在?到底應該由誰來承擔市場異化之責?
認為創業板推出退市機制不是社會共識的言論可以休矣。正常的證券市場全都有進有退,只進不出的證券市場惟一的好處就是滿足了既得利益群體的饕餮之胃,地方政府樂見其成滿足於本地上市公司指標不減少,上市公司想收穫殼溢價,而具有內幕消息的人士視資産重組為最大的盛宴,豈能輕輕放過?退市機制遲遲不推出,受益者是內幕交易群體,而受損的是資本市場的普通投資者。如果所謂的社會共識是此各個利益階層的人全都贊同,這等於宣告中國創業板退市制度永遠沒有推出的那一天。
前車可鑒。在中小板推出之後,圍繞是否要退市、如何退市等問題一樣吵得沸反盈天。2006年深交所發佈《中小企業板股票暫停上市、終止上市特別規定》,2007年“咬牙切齒”地推,但咬碎鋼牙退市機制也沒有推出,反而落為他人笑柄。創業板成立之後,有關方面再次呼籲,但到現在仍然停留在草案階段,紙上畫符,毫無威懾力。其背後利益集團之強大令人齒冷。
尤其是監管層把推進並購重組當作重要任務的今天,退市制度直接被束之高閣。有人認為,《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非但無一條限制借殼,反而規定上市公司提出恢復上市申請時,應當提交的文件包括關於公司重大資産重組方案的説明,為借殼上市留下方便之門。而以創業板公司的小規模股本,未來的借殼將比主板更為容易。
創業板退市制度遲遲不推出,無法讓投資者形成明確的預期,對於不退市有了幻想,這反過來讓反對退市者振振有詞,似乎他們才是民意的代言人。
退市機制應該在創業板出臺之際就推出,越往後困難越大,不僅會遭遇既得利益階層的阻撓,更會遭遇深陷其中的普通投資者的杯葛。現在推出屬於亡羊補牢,再不推,悔之晚矣。
預期是由明確的政策形成的。證券市場是每個投資者對各個公司的風險收益進行判斷的結果,他們必須為自己的投資決策承擔後果。但在強大的行政力量介入下,預期變得模糊不清,投資者預期監管層不敢推出退市舉措,而基金之神與股神潛入重組股獲取暴利,成為證券市場的英雄,讓投資者對於建立公平的退市機制不抱幻想,市場失去了最基本的價值判斷。
有些專家大有替普通投資者立言的架勢,表示,“退市後很多普通投資者購買的股票該怎麼辦,如何解決,這就涉及補償問題。因此,首先得有個補償機制,否則會引發社會問題。不能把退市想得太簡單,不能就退市而退市。”什麼叫做不能就退市而退市,退市就是為了明確預期,如果在創業板推出之時就明確退市機制,預期早就明確了,還用得著這些事前的涉嫌利益的代言者,事後的諸葛亮們指手畫腳嗎?並且,不是還有三板市場可供交易嗎?
深交所提出要建立快速、直接的退市機制,在現有的《創業板上市規則》規定的退市標準基礎上,增加兩個退市標準:一是連續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創業板公司在最近36個月內累計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三次的,終止該公司股票上市;二是股票成交價格連續低於面值:創業板公司股票出現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的,也將終止該公司股票上市。
把連續三次公開譴責作為退市標準,是把退市的權力之一抓到了深交所手上。這一條恐怕不容易實現,引用深交所自己的數據,去年一年只有豫金剛石、南風股份兩家受到通報批評,連續三年或者一年三次譴責,幾乎從未發生。而成交價低於面值是國際標準,美國即退入粉單市場。
創業板退市機制遲遲未能推出,卡在幻想殼資源溢價的既得利益階層手中,卡在幻想把市場當作圈錢場所解決債務風險的當權者手中,而絕不是為了投資者的利益,為了證券市場的未來。
創業板必須推出退市制度,越早越主動,越晚越邊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