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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7.33億回購萬科香河違規項目 或變農民回遷房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9日 08: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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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存在嚴重違規供地問題而被叫停的五礦萬科歡慶城項目近日終於有了結果。北京萬科表示,他們已經就歡慶城項目的善後解決方案與香河縣政府達成一致。

  香河縣政府退回五礦、萬科兩家公司3.37億元土地款;香河縣公有資産經營公司以3.96億元價格向2家公司收購在建建築物;兩者合計金額7.33億元。

  政府回購土地

  據了解,歡慶城項目位於河北省香河縣蔣辛屯鎮,佔地面積約420畝。2010年9月,五礦與北京萬科通過合資公司廊坊曠世基業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和廊坊萬恒盛業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以公開摘牌方式合法取得該項目土地使用權。五礦旗下全資公司恒勝投資有限公司分別佔以上兩家公司50%股權,而佔另外50%權益的合作方則為北京萬科公司。

  2011年3月,五礦萬科歡慶城鷺湖1期A區入市,逆勢熱銷近300套,銷售金額約6億元。然而今年5月,香河大規模違規佔地現象被曝光,“歡慶城”項目也被全面叫停。隨後,國土資源部聯合多個部門督辦香河大規模違規佔地的問題。

  而在大規模違規佔地問題曝光2個月後。7月25日,五礦建設率先在香港聯交所公告稱,香河縣方面已經與項目公司簽訂協議,將歸還土地出讓款,公司則將返還相應的土地使用權。

  公告稱,鋻於香河縣政府未按照河北省政府批准的土地用途出售相關土地,7月24日,下屬合營公司曠世基業和萬恒盛業與香河縣政府、香河縣公資公司及香河縣國土局簽署協議。協議約定,香河縣國土局將分別向上述兩合營公司退還土地出讓款1.744億元和1.623億元,兩公司分別交還其相應部分的土地使用權,而香河縣公資公司則以代價款的方式收購地塊上的在建工程。五礦同時強調,下屬合營公司在本次土地的獲得過程符合法律,並無違法違規行為。

  萬科提8%補償

  隨後,北京萬科也表示,“就歡慶城項目的善後解決方案與香河縣政府達成一致。香河縣政府依法糾正違規供地行為,收回土地使用權。在確保企業合法權益不受損失的前提下,與企業解除該項目土地出讓合同,並對在建工程予以收購,歡慶城項目終止。”同時,北京萬科還提出了業主補償方案。

  北京萬科稱,歡慶城項目土地使用權收回後,該項目終止,五礦萬科解除與客戶的購房合同。作為負責任的中央企業和知名上市公司,五礦和萬科堅持客戶利益至上、社會效益為本的原則,擬定了針對已購房客戶的解決方案。在解除購房合同後,企業除退還已支付購房款外,還將根據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則,對購房者進行一定補償。

  “補償的部分主要是已支付房款的8%,此外還會為客戶保留‘萬客會’金卡會員的身份,以享受再次購房折扣等優惠。”北京萬科的相關負責人這樣對本報記者表示。

  北京聯達四方房地産公司總裁楊少鋒就表示:“萬科的補償標準還是可以接受的,3.96億元的項目回購款只是建設成本,而房企在開發過程其他投入也是必不可少的。這部分費用就相當於五礦、萬科自己承擔了。”

  不過,對於萬科的這種補償措施,也有業主並不滿意。因為按照購房協議,購房者如果違約將要支付房價10%的賠償金,而萬科制定的8%補償標準也並沒有和業主充分的商議。

  對此,北京萬科表示,此事件為“非出賣人所能控制的政府行為”,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有關約定,北京萬科不存在違約行為。

  歡慶城或變農民回遷房

  在本報記者與萬科員工的交談中,記者發現發現他們並不願意將歡慶城出售給香河公有資産經營公司。畢竟出售後,此前所做的規劃、大量客戶的積累等工作都將隨之失去意義。

  但對於在香河進行房地産開發的其他公司來説,五礦與萬科能夠得到政府的鉅額回購款已經是相當幸運了。

  此前,國土資源部曾表示,對於香河土地風波涉及的土地均要嚴格辦理,大量涉嫌違法佔地的項目均要拆除。

  而像五礦、萬科這種土地手續齊全,但是涉及到了新農村建設佔用其流轉指標的情況,還算問題比較小的。就是這樣,歡慶城項目也是在經過層層審查後,才得以拿到補償的。

  因為有不少從香河政府手中拿地的房企,不是土地手續不齊全,沒有辦齊土地證件,就是項目涉及佔用耕地或基本農田的。而上述兩者情況,除了項目將被拆除外,基本上也很難獲得相應的補償。

  此外,由於歡慶城項目被核準的實際用途為“新民居建設用地”,其本來目的是改善農民居住水平,因此這類土地上應該建成提供農民居住的房屋。所以,在確保項目不被拆除的情況下,未來歡慶城項目很有可能將成為當地農民的回遷房。( 王 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