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黃光裕內幕交易民事賠償案定於9月6日上午在北京市二中院開庭。這是迄今為止國內首例內幕交易案,法院審理此案的意義,遠比向投資者賠償多少錢更重要。一旦正式開庭後,黃光裕還可能面臨眾多投資者提起的賠償訴訟。彼時,賠償數額有可能會高達數億元。
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二中院以黃光裕犯內幕交易罪、非法經營罪和單位行賄罪數罪並罰,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億元,沒收個人財産人民幣兩億元。黃光裕對此判決不服上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8月30日,北京市高院作出二審維持原判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