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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一週報記者/裴浩慈
近日,中國銀監會起草了《商業銀行理財産品銷售管理辦法》,強化對商業銀行理財産品銷售環節的規範,要求商業銀行做好風險提示和信息披露,實現合規銷售。
在該辦法中,銀監會要求商業銀行按規定對理財産品進行風險評級,對客戶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按照風險匹配原則,將適合的産品賣給適合的客戶。
記者了解到,該管理辦法此前已在銀行內部徵詢過兩次意見稿,而多家銀行也早已開始實施對理財産品的分級管理。不過各銀行對理財産品評級分佈具有差異,並未統一,而觀察可見,部分城商行偏向發行風險偏低的産品,而部分股份制銀行發行的産品風險系數相較更高。
以上海銀行的産品風險評級為例,記者了解到,該行産品劃分為極低風險、低風險、中等風險、高風險、極高風險五個等級,考慮到該行客戶群體特徵、投資偏好為保守穩健型,該行産品目前在售理財産品中只有“慧財”人民幣優先收益權(保證金交易)理財産品屬於中等風險,其餘包括“慧財”人民幣點滴成金理財産品、“慧財”金鑫系列外匯理財産品等五個系列産品都屬於極低風險或低風險。
相較而言,部分股份制商業銀行例如興業、中信等在理財産品設計上更為“激進”。以法興銀行為例,目前該行對理財産品分級分別為低、中、高三個等級,其中保本理財産品被劃入低風險,部分保本理財産品被劃入中等風險,非保本産品屬高風險。
“此次産品風險分級將有利於未來在産品銷售過程中,産品與客戶進行更為準確的匹配。”一名銀行界人士對記者説道。記者了解到,各銀行手頭都有一份統一的《商業銀行理財客戶風險評估問卷基本模板》,涵蓋了客戶財務狀況、投資經驗、投資風格、投資目標和風險承受能力五大模塊,可將客戶分為保守型、穩健型、平衡型、成長型和進取型。
對於強調理財産品銷售過程中的“風險匹配原則”,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主要基於兩方面考慮:一是保護客戶合法權益,二是為防止誤導銷售和錯誤銷售。今後商業銀行應按照一定標準對理財産品和客戶進行風險評級,將某一風險級別的理財産品賣給同一風險承受能力級別或更高風險承受級別的客戶,避免出現誤導銷售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