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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記者 尚希 張國棟 發自北京
事故電梯設計被初步認定存在缺陷!
這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于昨(7月7日)晚對“地鐵4號線電扶梯事故處理情況”通報時作出的初步認定。
《每日經濟新聞》昨晚獲悉,國家質檢總局兩天前就已專門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內地自動扶梯的使用單位立即停止使用奧的斯品牌513MPE型電梯。
在昨日發佈會上,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張巨明稱,“從發生事故的這臺電梯來看,設計、生産、製造、安裝、維護保養都是奧的斯企業來承擔的。所以,從目前的初步分析來看,我們認為奧的斯公司對這次事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目前,北京市政府已責成市質監部門和安監部門開展調查,並對奧的斯自動扶梯設計製造中可能存在的缺陷進行調查。
“事故的根本原因還在調查中,我們將在全國範圍內對北京地鐵事故相同型號的扶梯進行緊急安全檢測和排查。”昨日,奧的斯事故項目組新聞發言人李女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禍起驅動主機零件
根據北京市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中心辦公室此前發佈的事故調查,直接原因是由於固定扶梯的驅動主機零件損壞,發生位移,造成驅動鏈條脫落,致使逆行。
針對業內質疑的設計缺陷問題,昨日下午,李女士向記者表示,“對於設計、質量是否存在缺陷,包括召回問題,我們現在還沒法回答,需要根據最終的調查結果來回應。”
而時間僅僅過去半天,奧的斯電梯是否存在設計缺陷問題已有初步定論。
記者了解到,此次事故與此前深圳電梯事故的原因極為相似。“事故電梯型號跟深圳2010年12月14日出事故的電梯品牌型號是完全一致的。”北京市特種設備檢測中心總工程師趙伯銳稱。
趙伯銳在發佈會現場明確表示,初步認定它(電梯)在設計、維護保養及製造上有缺陷,最終的結論還是由國家電梯質量監督檢測中心給出,目前只是初步認定。
既有前車之鑒,為何在深圳事故發生後,北京地鐵再次上演慘案?
張巨明告訴記者,深圳地鐵事故發生以後,國家質檢總局包括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專門下發文件,要求奧的斯,同時也要求所有北京市1.4萬部滾梯的使用和維保單位認真排查,消除隱患。但遺憾的是,有部分維保單位沒能做到仔細排查,仍然存在事故隱患,所以才出現了7月5日這樣的事故。
對於事故電梯存在設計缺陷一説,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的北京電梯商會專家委員會主任彭金聲認為,“螺釘是因為受力不夠,從而産生斷裂、脫落,可以判定是産品的設計問題。”
他還表示,一般電梯生産廠家很少自行生産零部件,往往是根據電梯型號來選擇對應的配件。但市場上那麼多品牌的零配件,是否進行了合乎標準的採購,則直接影響電梯的運營狀況。
而有關螺栓這類零部件的採購問題,奧的斯電梯的回復則是:(奧的斯電梯)所使用的零配件,同時存在廠家自産與外購兩種情況。一般來講,電梯的關鍵部件由廠家統一採購,其他零配件向外購買。“目前尚無法核實導致此次事故發生的受損固定零件為廠家生産,還是購買而來。”李女士表示。
昨日,北京交通委副主任、新聞發言人李曉松在發佈會上重申,要求該市軌道建設單位在調查處理期間暫停採購奧的斯品牌的自動扶梯,同時要求市地鐵運營公司和京港地鐵公司在調查處理期間暫停運行奧的斯品牌的自動扶梯,由廠家逐一進行安全評估和隱患排查,確認安全後方可投入運行。
重載電梯國內無銷路?
“載重能力超強,能承受高密度、大流量人群的巨大壓力”是上述兩次事故中,事故電梯513MPE的性能介紹。所謂MPE,是公共交通型自動扶梯的縮寫,即自動感知人流的 “梯隨人動”運行模式,可以達到節能效果。彭金聲認為,一般定義為公共交通型的都屬於重載電梯。
這樣一則新聞,卻讓人們對於國內交通樞紐所使用的電梯量級捏了一把汗。
據介紹,為了省錢,內地一些地鐵公司購買的是用於商場的輕載便宜扶梯,但在公共交通樞紐使用它們則可能是致命的。長時間承載大量客流不但會縮短電機和傳動系統的壽命,而且會超出安全裝置的設計使用極限。
對此,中國電梯協會副秘書長張樂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我們生産的重載扶梯大多賣到國外,而在內地的公共部門中卻找不到一個買家。”
針對這一問題,北京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公司總經理助理、設備總部主任韓志偉明確表示,北京地鐵採購與安裝的自動扶梯全部是符合地鐵設計規範與相關國家標準的,是屬於公共交通重型電梯。
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彭金聲認為,對於國內交通樞紐電梯的選用方面,不會鋌而走險。“如果採購單位要求選擇輕型的,也就是説普通的扶梯,生産廠家一旦知道是人流量較多的區域或交通樞紐,也會建議採購單位或業主選擇重載電梯,畢竟人命關天。”據彭介紹,兩種量級的電梯在價位上的差別大約是30%。
賠償責任劍指奧的斯
北京地鐵4號線電梯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情況和賠償問題備受關注。據昨晚關於地鐵4號線動物園站電梯事故第三次發佈會通報,25名輕傷乘客已經出院,其餘5名受傷乘客沒有生命危險,正在康復之中。
在昨日的發佈會上,京港地鐵公司新聞發言人楊苓表示,目前已經在和傷亡者家屬進行協商。“我們認為,作為這部電梯的生産者、製造者和目前的維修、維護保養者,奧的斯公司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此,未來在責任認定清楚之後,我們也會和相關方面進行協商解決。”
而在《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的採訪中,多數專家認為,不管是設計缺陷問題還是保養不當等其他問題,奧的斯都無法避免要承擔此次事故的賠償責任。
但此次賠償工作能否儘快完成,對照去年年底深圳電梯事故的賠償進展來看,並不樂觀。7月6日,深圳市場監管局有關人士表示,已對這起事故中的奧的斯公司立案調查。深圳地鐵公司則表示,已向奧的斯公司索賠。而此前受傷乘客的醫療費用都是由地鐵公司墊付,到目前為止的半年多時間內,奧的斯公司仍沒有給過地鐵公司一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