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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中國人民銀行等7部門《關於規範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該意見要求有關部門各負其責,進一步規範商業預付卡管理。
值得稱道的是,規定提及的購物卡實名制以及收受“按現金論處”等關鍵詞,對部分官員起到了一定的震懾作用。然而,《意見》實施近一個月以來,究竟效果如何?
據來自天津的消息説,某媒體記者走訪市內多家超市發現,對於辦卡業務,銷售人員仍普遍表示“可以不實名”,即使記者表示一次購卡將超過20萬元,商家仍接受現金支付方式。除此之外,來自北京、上海等多地消息均顯示,購物卡辦理業務“紅火”依舊。
據了解,針對規定中涉及的“辦理一定額度的購物卡需要實名登記、銀行轉賬”等規定,商家可謂“見招拆招”。據媒體報道,針對規定中“不記名卡面值不超過1000元,記名卡不超過5000元”的相關措施,諸多商家不約而同以“999元充值卡”取代“1000元面值預付卡”,通過“化整為零”的方式逃避監管。即使面值超過千元,商家也會根據購卡人的意願選擇是否採取實名制。
購物卡實名制原本劍指腐敗,緣何商家態度如此“曖昧”,任其成為“美麗的傳説”?究其根本,乃是預付卡銷售所帶來的巨大商業利潤。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有30個省區市283個地級以上城市的主要商場都曾發行封閉式專用預付卡。《2010年中國預付卡行業報告》顯示,截至2010年年底,國內流通領域預付卡資金已高達10925億元,交易筆數約為17.5億筆。預計預付卡市場規模將保持30%以上的年均增長速度。
此外,有媒體報道:“目前多數商家的預付卡消費額佔消費總額的20%以上,購買預付卡,相當於為商家提供‘免息貸款’。”以北京王府井百貨2010年的年報為例:2010年,公司貨幣資金29.48億元,佔總資産比重35.46%。其中,2010年的預收款項是20.31億元,佔總資産比重24.43%。
事實上,近年來相關部門已多次出臺政策法規擠壓購物卡、代金券等的“生存空間”,但購物卡的應用卻日漸廣泛,甚至被外媒戲稱為“第二人民幣”。分析其原因,除了給商家、金融機構等帶來巨大利益,作為市場經濟的産物,購物卡也確實為普通消費者帶來了實惠:既省去現金支付的麻煩,又可獲得打折積分等優惠,何樂而不為?
在這種情況下,要求以盈利為目的的商家自覺配合、放棄利潤似乎並不現實。
對此,輿論普遍認為:作為已被廣泛接受的商業交易手段,購物卡很難徹底退出消費領域。並且,僅僅對購物卡進行取締、監管,也並不能根除腐敗現象,防腐重點應在治“人”而非治“物”。比如,在實際使用中,購物卡往往經過層層轉手,難以查清出處。針對此類問題,應當在用卡的各個環節實現實名制管理,憑簽字刷卡支付,讓受賄者無處藏身,讓心中坦蕩的消費者放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