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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湖被訴故意欺詐 拒不認錯招來千人維權團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13日 11:2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經濟觀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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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歉、召回、翻案,在遭到央視曝光兩個月後,韓國錦湖輪胎的“強硬”在中國再次引起波動。“翻案風波”未平,一場圍繞錦湖輪胎的維權“硬仗”已全面開打。

  與錦湖輪胎(中國)董事長李漢燮同樣“強硬”的是由兩名律師&&組成的“錦湖千人維權團”。5月15日,李漢燮當著中國媒體的面公開“翻供”,稱錦湖輪胎從來就沒有過質量問題。第二天,律師王斌、王興就將兩份投訴報告遞交至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國家認監委),將錦湖輪胎中國、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和北京中化聯合認證有限公司同時推上“被投訴席”,指責前者違反3C認證規定,而後者疏于監督管理。

  日前,國家認監委相關部門已經正式受理該投訴。這起投訴使錦湖輪胎不僅成為“國內首例輪胎召回案”的實施者,也將成為中國首例輪胎集體訴訟案的主角。但對於遭到口誅筆伐的翻案風波,錦湖輪胎相關負責人日前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態度依舊——“都沒有招供,何來翻供?!”

  業內資深人士表示,“錦湖輪胎一再挑戰中國消費者的底線,走向法律程序是必然的”,不過錦湖輪胎的強硬也使得牽涉其中的各方在這場企業操守危機中的不同表現被放大。

  分析指出,錦湖的公關失敗和不認錯是激起眾怒的主要導火索,但有關部門的“失聲”和效率低下,也讓來自民間的法制力量成為與資本背後的經濟利益進行抗爭的主角。

  以“欺詐”之名?

  以故意欺詐之名,北京惠誠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斌、王興將錦湖輪胎投訴至國家認監委。

  王斌、王興兩位律師正式向國家認監委遞交了兩份投訴書,一份是《關於錦湖輪胎嚴重違反3C認證的投訴書》,投訴錦湖輪胎違反3C認證相關規定違規生産,嚴重侵犯消費者權益,危害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另一份是《關於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北京中化聯合認證有限公司在對錦湖輪胎進行3C認證時及監督檢查存在嚴重過錯的投訴書》,指責兩認證機構在對錦湖輪胎進行3C認證以及在認證後的監管過程中存在重大過錯,致使錦湖輪胎嚴重違規生産,屬瀆職行為。投訴書要求相關部門立案調查,並公佈調查結果。

  此外,王斌還希望撤銷錦湖的3C認證,對參與訴訟的車主進行雙倍賠償。5月26日,國家認監委政策與法律事務部相關人士表示,已正式受理了兩位律師的投訴,已準備就此事展開調查,並會按法律程序公佈調查結果。

  根據規定,調查結果會在受理日起60日內,也即最晚于7月25日前出臺並公佈。這是繼發律師函之後,“錦湖千人維權團”的又一行動。王斌表示,目前已有1200余人加入了維權隊伍,並且有80多位車主簽署了書面授權書。

  4月13日,在錦湖輪胎被央視315晚會曝光大量使用返煉膠而致使質量低下。在錦湖拒不承認後,王斌、王興發起了千人維權行動,並正式向錦湖輪胎中國公司以及北京現代、上海通用兩大使用錦湖輪胎的汽車生産廠商發出律師函,並提出索賠。

  其中,發給錦湖中國的律師函提出,“錦湖嚴重違背作業標準故意製造問題輪胎的行為已經構成對消費者的欺詐”,要求對已經購買和使用錦湖問題輪胎的中國消費者進行雙倍賠償。

  維權律師同時指出,在與其聯絡的消費者中,反映的錦湖輪胎質量問題遠遠超出了召回批次的範圍,既有天津工廠的問題輪胎,也有南京、長春工廠的問題輪胎,反映的問題包括開裂、滲氣、鼓包、橡膠脫落、爆胎以及惡性交通事故。

  該律師函要求錦湖在4月15日之前與其聯絡,但顯然,錦湖方面並未予以回應。

  在5月16日遞交的兩份投訴報告中,維權團又將矛頭指向錦湖的資質,首先要求“國家認監委對天津、南京、長春錦湖展開監督檢查,公佈結果,向社會公眾公開錦湖申請認證時的原始資料”。

  獲得認監委下發的強制性産品認證(以下簡稱3C認證)是汽車輪胎生産和銷售的基本前提,之後方可生産、銷售。而錦湖輪胎如何通過3C認證,且長時間違規生産未被監管發現成為投訴的主要質疑點。

  “從未招供”

  急於東山再起的李漢燮以為已經“扛”過了被曝光後的兩個月生存大限,在5月15日公開“翻案”。

  5月15日,在央視315曝光錦湖輪胎質量問題兩個月、錦湖輪胎宣佈正式召回滿月的日子,李漢燮及錦湖幾大高層終於集體亮相,首度與中國媒體面對面。但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李漢燮卻表示“CCTV報道有誤”、“産品品質沒有任何瑕疵”,全面否定了公司産品存在質量問題,稱“錦湖輪胎是在産品質量沒有問題的情況下進行的一次自發召回”,而召回目的是“為了重新恢復消費者的信心”。

  這種態度令媒體和眾多糾結于召回範圍過小、檢測條款過於“霸王”的消費者一片譁然。“使用返煉膠過量就能證明有質量問題嗎?”針對“翻案門”的質疑,錦湖輪胎相關負責人的回復出乎記者的意料。該負責人表示,國內輿論導向過於偏激,“錦湖很委屈”。

  而記者也發現,在道歉信中,李漢燮確實只承認了因生産環節疏漏和管理監督不足,天津錦湖工廠被報道的工段存在不按公司內部標準進行生産的事實,向公眾致歉並承諾召回全部問題産品,全文只字未提産品存在質量問題。顯然,李漢燮在迫於壓力面向央視宣佈道歉信時就已埋下了“翻案”的伏筆。

  按照李漢燮的説法,凡是被央視315曝光過的企業,一般都會在一至兩個月內破産,而錦湖輪胎希望能在這場風暴中倖免于難。而降低問題的嚴重性和不承認質量問題是關鍵。

  5月18日,全國各地的錦湖輪胎經銷商參加了“優秀經銷商懇談會”,為錦湖“東山再起”造勢。與此同時,錦湖開始高調散佈天津工廠即將恢復生産的消息。

  錦湖方面稱,佔總産量65%-70%的出口業務已在4月26日恢復,目前其他工廠在完成國內汽車廠家的OEM訂單上也沒有問題,但在召回更換輪胎的供應上比較緊張,因此,“懇請相關部門儘快發放天津工廠3C認證以恢復生産,滿足召回和免費更換的要求”。據悉,如果召回進展順利,被吊銷了3C認證的錦湖天津工廠將於3個月後恢復正常。

  召回之外的“危機”

  今年4月3日,劉先生在高速路上行駛,剛買了半年的新車突然爆胎,幸而處理得當,才保住了一家三口的性命。而其車輛使用的正是錦湖天津工廠生産的輪胎,但劉先生回家查看錦湖輪胎的召回報告後發現,自己“短命”的劣質輪胎竟然不在召回批次範圍內。

  中消協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在召回範圍之外的錦湖輪胎出現明顯質量問題,造成重大損失,並有足夠證據,應該及時投訴,“將會作為重要的質量事件進行調查”。

  而來自車人網的投訴統計顯示,雖然錦湖宣佈“生産日期在3年以內的錦湖輪胎在中國生産的所有轎車用輪胎”都屬於免費綜合檢測服務範圍,但由於輪胎不在召回批次及問題原因難以界定的,很多檢測點拒絕進行更換。而錦湖方面給記者的答覆是“至於哪些是屬於更換範圍內的質量問題,以檢測點鑒定為準”。值得關注的是,對問題輪胎進行鑒定的正是錦湖指定店的工作人員,而非第三方獨立鑒定機構,如果消費者對鑒定結果有異議,進行復檢的也是錦湖輪胎經銷店的專業人員。在部分4S店,記者發現,一些檢測也僅限于工作人員簡單地用肉眼觀測是否有鼓包和開裂。

  有分析指出,這是典型的錦湖“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的行為。

  “應該是由質檢總局監督整個召回過程”,中消協相關發言人對記者表示,中消協的主要任務就是通過央視將錦湖輪胎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曝光。而之後的調查和處理則屬於質檢總局等執行部門的範疇,而對於消費者認為錦湖輪胎召回批次過少以及在召回範圍之外的産品同樣出現質量問題等情況,該人士謹慎地表示,消費者可以通過“正常渠道”進行反映和投訴。總體而言,錦湖事件已經“移交”給執行部門處理,目前中消協在“錦湖輪胎質量門”事件上已“不方便發表意見”。

  事實上,從央視曝光開始至今,錦湖輪胎事件幾乎一直由錦湖輪胎自己在唱“獨角戲”,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只是下發了針對天津工廠的暫停3C認證和停産決定,對於已經給消費者造成的損失,並沒有任何來自相關部門的決定出臺。按照天津錦湖生産部內部人士的説法,在3月15日之後,天津市和濱海新區質監局就進入錦湖公司進行了執法檢查、抽樣送檢,並責令該企業在事實查清前停止相關産品的生産和銷售工作;3月16日,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即暫停了錦湖輪胎産品的13張3C認證證書,責令相關産品不得出廠銷售。

  但兩個月過去了,相關質檢部門關於“事實查清”後的報告仍未出爐。而自4月15日開始召回至5月11日,錦湖輪胎僅更換了3.4萬條輪胎,約佔擬召回數量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