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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5日 07:1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近日,為遏制領導幹部收受各類商業預付卡、購物卡受賄行為,陜西省在省內金融部門開展了如何有效管理預付卡及購物卡調研。與此同時,國家預防腐敗局負責人日前表示,7部門正在會商推行“購物卡實名制”,以實現精準打擊“購物卡腐敗”。
近年來,持卡消費成為一種時尚,單位福利、親友間的饋贈也逐漸具備“卡時代”特徵,“辦理預付卡業務”已成為各大商場、超市、餐廳等消費場所的必備環節。
然而,在方便公眾生活的同時,“卡時代”的“副作用”也越來越大。
因為具有匿名辦理使用、便於結算和攜帶等特點,近年來,購物卡頻繁出現于賄賂案件中。據媒體報道,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針對近5年審結的購物卡犯罪調查發現,其中近一半案件屬於購物卡行賄受賄;北京市石景山區檢察院之前發佈的調研報告也顯示,近5年來查處的行賄受賄案件中,購物卡賄賂案件所佔比例逐年上升,2009年這一比例竟超過八成。
2006年,國家藥監局醫療器械司原司長郝和平受賄案件中,各類代金卡價值總額高達50余萬元;2008年,山東省發改委能源交通處原副處長陳學偉收受的50余萬元賄賂中,有價值22萬元的購物卡;2009年審結的浙江省嵊州市政協原副主席杜洪苗案件中,除一塊手錶外,其餘受賄均為購物卡,總計18萬餘元;2010年年底,在江蘇省財政廳原副廳長張美芳案件中,僅一個節日其收取的各類購物卡價值便高達10余萬元人民幣。
由於身著“人情”外衣,且不與金錢直接接觸,購物卡的出現讓部分領導幹部找到了“安全感”。而相伴而生的各類高價回收機構,更讓“持有者”沒有“後顧之憂”。購物卡在官場的走俏程度,甚至引起外媒的注意,將其戲稱為“第二人民幣”。
事實上,“購物卡現象”所帶來的負面效應早已引起相關部門的注意。早在1995年,國務院糾風辦公室就曾發出通知禁止使用購物卡;1998年和2001年,國務院糾風辦及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又曾數次發出通知,禁止印刷、發售、購買和使用各種代幣購物卡;除此之外,各地也多次出臺類似禁令。
然而,從超市代金卡到形形色色的會員卡,購物卡不僅從未銷聲匿跡,反而不斷改頭換面,頻繁出現在“受賄清單”中。首先,部分商家及回收機構為追逐利潤,給購物卡提供了寬鬆的使用環境;其次,儘管相關部門多次叫停購物卡消費,但相關的法律及制度規範不夠完善,難以從根本上遏制“購物卡腐敗”。同時,購物卡從申辦到使用均非實名制,也為後期查處帶來極大困難。
近日,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上明確提出將“堅決整治收送禮金問題”,“對收送各類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的,以收送同等數額現金處理”。中紀委也在日前發佈的《〈中國共産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實施辦法》中,明令禁止“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種種舉措表明,“購物卡腐敗”已被列入“整治重點”。
不過,這些舉措能否收到實效,公眾仍存疑問。近日,某網站一項調查顯示,三分之二的網友表示,“購物卡實名制看似美好,操作起來實則難度很大,不如徹底禁止使用。”實名制能否實現購物卡的“一清二白”,公眾仍需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