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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2%比例隨機排查抽檢,此前隨機抽檢50頭以上生豬飼養場戶
據新華社電 3月21日,河南省畜牧局下發了《關於開展生豬散養戶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排查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將全省的“瘦肉精”排查範圍擴大至所有50頭以下的生豬散養戶。
《通知》要求河南各地對全省50頭以下生豬散養戶立即開展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的抽樣檢測工作。具體實施辦法為:全省按現有50頭以下生豬散養戶數量的2%比例隨機排查抽檢,抽檢的生豬散養戶每戶抽取尿樣1份,每份不少於100ml,每份生豬尿樣同時檢測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對於經測試卡現場篩選呈疑似陽性的尿樣,將按要求進行封存,送河南省畜産品質量監測檢驗中心或委託其他有資質的監測中心進行確認。
據了解,按照河南省政府的要求,此次全省50頭以下生豬散養戶的“瘦肉精”排查工作將按照各級政府負總責、屬地管理的規定開展。
“瘦肉精”事件發生後,河南對全省50頭以上的生豬飼養場戶按5%的比例進行了“瘦肉精”的隨機排查抽檢。目前,該工作仍在加快進行中。
■ 觀點
“瘦肉精”案瀆職官員應一查到底
隨著對河南雙匯集團“瘦肉精”案的調查逐漸深入,監管部門的瀆職失職令人寒心。在吸取“瘦肉精”案屢查屢發深刻教訓的同時,對監管部門和失職瀆職官員也應一查到底。
在此次“瘦肉精”案的養殖、流通、屠宰、加工和銷售鏈條上,人們看到的不是依法辦事,而是“不檢”“假檢”。
調查發現,在養殖環節的抽檢,居然由養殖戶自己拿人尿充豬尿去檢驗;在運輸環節,每頭豬花兩元錢就能買到相關證明,再花上100元賄賂省界檢查站,便可以一路綠燈送到南京;在屠宰場,無需檢測“瘦肉精”,每頭豬交10元錢就能得到一張“動物産品檢疫合格”證明;在河南雙匯集團,不僅“十八道檢驗”誇大其詞,而且根本沒有檢查是否含有“瘦肉精”。
近年來,我國食品安全事件多次出現,如三聚氰胺事件、“毒大米”、“蘇丹紅”。已經查明的事實顯示,每一次事件的發生都和監管部門把關不嚴有關。
河南雙匯集團“瘦肉精”案再次印證了一個道理,法律再完善,制度再健全,只有監管部門恪盡職守,官員秉公執法,食品安全才不會是一句空話。
據新華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