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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匯瘦肉精事件仍在發酵 會否成下一個三鹿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23日 06: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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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315特別行動《“健美豬”真相》

專題:2011年CCTV315晚會

  雙匯“瘦肉精”事件仍在發酵。

  近日,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會同公安部、監察部、農業部、商務部、衛生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組成的聯合工作組已到達河南省,各地也正在對肉類加工行業進行全面清查,一場“瘦肉精”整肅風暴正在發起。

  對於身處風暴中心的雙匯發展(000895.SZ),其遭遇的各種質疑遠未停止。該事件無疑再度加劇了公眾對食品安全的信任危機,接下來的疑問是,三聚氰胺事件對中國整個奶業市場和聲譽的重創,是否會在肉製品行業再次重演。而肉類加工産業鏈的種種問題也將接受公眾拷問。

  重蹈奶業覆轍?

  據新華社報道,此前濟源雙匯食品公司發現的19頭“瘦肉精”疑似陽性生豬,目前17頭已經得到確認,剩餘2頭排除。

  截至目前,濟源雙匯食品有限公司仍處於停産整頓階段。自17日宣佈召回市場流通産品起,公司已召回肉製品2000多噸、冷鮮肉70多噸。而雙匯發展仍然停牌。

  《食品安全法》特邀修改人、國際食品安全協會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桑立偉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應該是有這個擔憂,瘦肉精的曝光將是對整個鮮肉加工的一個沉重打擊。”

  不過,桑立偉也表示,瘦肉精對雙匯的打擊,未必會像當年三聚氰胺對三鹿的打擊那麼大,因為冷鮮肉的大品牌本來就少,消費者選擇餘地不大;而且雙匯的銷售點又遍佈全國,很容易用只是一個分廠出問題的理由來撇清關係。

  比如説,雖然目前濟源工廠已經停産自查,但是各地許多大超市中,雙匯的産品仍然處在上架銷售狀態。雙匯一些地方公司也都表示,因為産品原材料都在當地選購,與河南無涉,所以並未受到“瘦肉精”事件影響,生産均正常運轉。

  近日,本報記者從相關渠道了解到,對於“瘦肉精”事件相關人員查處情況,正在檢查落實證據,真正要查處,需要一個過程。相關人士説,由於目前還沒有接到正式材料。“我覺得,真正的查處,還得要一段時間。”

  亦有消息證實,媒體報道的河南濟源雙匯、南京興旺屠宰廠等收購“瘦肉精”豬肉的事實真相,經過調查,情況是基本屬實的。然而很多具體細節過程,還需要進一步的證據。

  據了解,有關上級部門已經要求雙匯上報,企業如何落實制度,以及是否抽檢,然而具體情況,比如抽檢比例、還有待進一步落實。”

  而雙匯的案例,會不會成為第二個三鹿?雙匯的情況是否代表整個行業的問題,也是媒體熱議的話題。

  雙匯近日發表聲明説,這僅是其下屬一家企業的情況。然而,有核心人士對本報記者指出,這個要等全國全面排查的最終結果出來才能知道。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昨日在例行發佈會上表示,商務部會在豬肉質量追溯體系建設的過程中,進一步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總體部署,重點加強和農業衛生檢驗檢疫方面的合作,在農殘、藥殘的檢驗檢疫方面,能夠在屠宰和流通環節得到進一步加強和有效的解決。

  “食品質量的安全是國務院總體領導的,是一個涉及面廣、內容複雜的工作,涉及到了豬肉的生産、流通、加工、屠宰、檢驗檢疫等多個環節,是一個系統的工作安排。”他説。

  監管漏洞如何補救

  然而,即使實際市場影響並不太大,比三聚氰胺更早出現的瘦肉精之屢禁不止並延綿難絕,再度暴露出食品安全監管沉疴。

  在一些地方,生豬養殖違禁使用“瘦肉精”幾乎是公開的秘密。從養殖戶、到檢疫局、到各省界檢查站、最後到定點屠宰場,各個環節均能交少量的錢就各個突破,一路暢通,最後直達消費者餐桌。相比之下,雙匯的“十八道檢驗”簡直是個莫大的諷刺。

  最明顯的一個漏洞是,早在2002年國家監管部門就發佈公告,明令禁止在動物飼料中添加鹽酸克侖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硫酸沙丁胺醇、硫酸特布他林、西巴特羅、鹽酸多巴胺等7種“瘦肉精”。

  也就是説,“瘦肉精”並不僅是指鹽酸克侖特羅,而是一系列藥物的總稱。但是,實際操作中,許多地方都只檢測鹽酸克侖特羅,其他同屬“瘦肉精”的萊克多巴胺等沒有納入常規的檢測。但是許多養殖戶,恰恰都在同時使用這兩種瘦肉精。

  對於這其中的種種漏洞,專家認為監管體系和法律保障才是解決諸多問題的根本措施。

  “首先就是要加強監管,改成一個部門管一個種類不太現實,要建立從中央到省市縣的食品安全垂直管理體制,才能有效避免地方政府的保護主義。同時還要加快各項配套法規、規章。”桑立偉表示。另外,政府還要繼續加快完善新的食品安全標準,在檢測方面投入更多;以及多方加強安全監管執行力,尤其是提高企業違法成本。

  “瘦肉精”前世今生

  回顧“瘦肉精”的出生史,最早是作為一項新的科技成果被引進國內。

  上世紀80年代末,“瘦肉精”之一的鹽酸克倫特羅被當成一種新産品,成為我國畜牧界的熱門研究。同時還有諸多論文和不少研究項目均圍繞鹽酸克侖特羅提高瘦肉率的作用展開。但當時已經發現的毒副作用大多都因各種利益問題被回避。

  而在我國研究正熱的同時,歐共體則于1988年起禁止鹽酸克侖特羅物質當飼料添加劑使用,認為該類物質雖然能提高畜牧業産量,但卻降低了肉類品質,並且激素殘留有致癌作用。

  鋻於鹽酸克侖特羅在國際上引致的一系列安全性問題,1997年3月,農業部下文嚴禁β-腎上腺素類激素在飼料和畜牧生産中使用,鹽酸克侖特羅名列禁單第一位。同年,香港17名居民因食用含“瘦肉精”豬內臟中毒,之後全國各地仍陸續發生多起中毒事件。

  2002年2月,農業部更會同衛生部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出臺了《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品目錄》,將“瘦肉精”列為禁用藥品,並列入年度例行檢測計劃。同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佈公告,明確規定非法生産、銷售、使用“瘦肉精”屬於犯罪活動。

  雖然隨著政府監管力度加大,“瘦肉精”中毒事件開始減少,但從未禁絕。2009年,廣州就曾發生70人因“瘦肉精”中毒發病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