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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0月01日 11:0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廣播網
今天(1日)是國慶長假第一天,在這裡我們首先向節日期間仍然堅守在工作崗位上的勞動者致以崇高的敬意。
由於工作性質不同,很多工作假日都不能休息,有的甚至假日比平時還要忙,比如商業、服務業等等。每年到了這樣的時候,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就成為熱點話題。勞動者能否順利得到加班費?法律能否有效保障勞動者的權益?
合肥市民曹先生是國企員工,中秋小長假,曹先生一天也沒有休息,馬上國慶到來了, 曹先生還要加班。
曹先生:我們雖説是國企員工,但是放假也沒有什麼規律。中秋節我才加的班,這次國慶上面領導又要安排我加班。本來想出去玩玩的,也沒有辦法取消了。
雖然有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不能強迫員工加班,員工也有權拒絕加班。但實際上“加班族”們是有苦難言,因為“黃金周”可能會成為他們的加班節。
上班族顧小姐:基本上沒有通知 如果你手頭上有工作你會自動加班的 這個沒辦法 。
對於加班後能拿到多少加班費,許多人都表示:也不太清楚,上面看著給,每次都是不定的。而且有的公司雖説是按照《勞動法》規定所説的在節假日付給員工3倍的工資,但是裏面也藏有貓膩。
上班族倪小姐:説了有三倍,週末加班二倍,加班工資很低 基本的工資很低。
此前,有調查顯示,關於節假日加班的補償,不是按照國家規定的3倍工資的佔28.56%;肯定沒有補償的佔35.45%;能得到按照國家規定的加班費的只有35.99%。那麼員工加班的加班費是如何計算的呢?記者諮詢了安徽瑞正律師事務所的蓋曉峰律師。
蓋曉峰:勞動法對加班這塊是有明確規定的。延長工作時間是要支付正常工資的150%,正常的星期六星期天200%,法定節假日是300%。
記者也採訪了一位私營企業的負責人,這位袁老闆就説:除了一些管理制度比較健全的公司或生産企業,一般的公司員工加班一般都是不確定的,加班費也不會如實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