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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9月15日 15: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本報訊(記者 趙鵬)中秋節、十一假期被網友稱為史上“最複雜假期”。市民如在這段時間加班,加班工資需要分為兩類計算。昨天,市人社局公佈了2010年中秋節、十一休假期間加班工資的支付方法。
據介紹,中秋節、十一假期分為兩類。一類是法定節假日,即9月22日(中秋節)、10月1日、2日、3日共四天為法定節假日;另一類是休息日,即9月23日、24日,10月4日、5日、6日、7日共6天為休息日。
根據北京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在9月22日,10月1日、2日、3日法定節假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應按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9月23日、24日,10月4日、5日、6日、7日休息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因此,今年長假期間的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分別為: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 21.75天 300% 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 21.75天 200% 加班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