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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5月31日 13:42 | 進入美術論壇 | 來源:新華網
中國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産(以下簡稱“非遺”)保護官員30日在成都向新華社記者透露,中國即將公佈的第三批國家級非遺名錄僅190余項,較前兩批合計1028項有了較大幅度減少。此外,政府還在考慮推動建設國家級非遺名錄的退出機制,以改變部分地方存在的重申報輕保護現象。
中國自2006年公佈了首批518項國家級非遺名錄以來,已公佈了兩批共1028項。文化部非遺司副司長馬盛德透露,入選第三批名錄的僅為190余項,已經通過了國務院批准,預計很快就將正式公佈。
“第三批名錄全國申報的數量大概有接近3000項,但是真正通過的正式項目只有190余項,這次是非常嚴格的控制。”馬盛德説。
馬盛德説,嚴格控制非遺國家級名錄數量是為了嚴肅非遺保護,真正把具有民族文化價值和典範意義的項目提高到國家級層面。
對於入選標準,同時身為“國家非遺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委員的馬盛德介紹説,一是看項目的質量,二是看項目自身價值能否具有國家級水準,三是看其能否代表地區特定的文化。他認為這三個標準在第三批名錄評選過程中有明顯的體現。
關於控制國家級非遺名錄項目,文化部副部長王文章今年2月在接受新華社採訪時就表示政府要推動在國家級名錄評審中進一步嚴格把關,“對申報熱降溫,把保護的實事做實。”
他在受訪中批評説,有的地方和單位只看重入選名錄的社會影響,保護措施不落實,重申報,輕保護。有的甚至只把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視作經濟資源開發利用,忽視按照科學規律進行傳承。
中國知名的非遺保護專家、中國藝術研究院音樂研究所所長田青也在30日對新華社記者表示,重申報、輕保護的現象已經成為中國非遺保護實踐中一個突出的問題。
“申報一旦成功成為國家級遺産,甚至成為人類遺産,然後保護工作沒人做,那怎麼辦?”他説。
身為全國政協委員的田青説他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議建立國家級非遺名錄的退出機制,以此改變重申報輕保護的狀況。
“要監督和檢查,對於保護不力,甚至對非遺造成了改變和損毀的,要先警告,最後直至摘牌,一定要建立這種退出機制。”田青説。
對於專家這樣的建議,馬盛德回應説,文化主管部門在最近幾年實踐調查中確實發現部分入選項目存在保護工作與申報承諾不一致的現象,因此,政府層面也正在醞釀推動建設非遺國家級名錄的退出機制。
馬盛德表示,非遺退出機制建設是一件“很重要、很嚴肅的事情”,專家和政府層面早有共識需要推動這項機制建立。他説,近期文化部擬推出一項國家級的課題,從專家層面來調研非遺退出機制建設的問題,在充分的學理討論後再進入下一步政府層面的工作。
儘管表示非遺退出機制建設需要嚴謹審慎,但馬盛德同時表示,即將在6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産法》(簡稱“非遺法”)對於非遺的保護,包括機制的完善提供了法律依據,是非遺保護工作進一步完善的最大保障。
今年2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非遺法”的條文中並沒有明確提出“退出機制”,但是在“第三章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目錄”第二十七條規定:國務院文化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應當對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保護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保護規劃未能有效實施的,應當及時糾正、處理。
王文章在接受採訪時也表示,文化部將建立國家級名錄的退出制度,定期組織專家對國家級名錄項目保護情況進行評估、監督和檢查,對保護不力和進行破壞性開發的項目和單位予以警告,對於確實不再符合國家級名錄標準,沒有資格繼續列入國家級名錄的予以除名,並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