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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7日 10:56 | 進入美術論壇 | 來源:濟南日報
由於缺乏監管,現有文物監管體系好似挖了個大窟窿,原本被限制交易的文物,在網上源源不斷流通著,甚至被轉手倒賣到國外,損失難以估量———
在網站上向境外客戶兜售文物,價格談妥後,以“工藝品”名義通過郵局向海關申報、驗關出境,境外客戶再通過網上銀行轉賬付款……借助互聯網,一條文物走私的“虛擬”通道已經形成。
據了解,我國已有1700萬件文物流失海外。如今,互聯網又成為大量文物走私、銷贓的新通道。有關專家認為,“藏寶於民”的思路是對的,但文物畢竟是限制交易的物品,應對照《文物保護法》等精神配套出臺相應細則,在不損害民間收藏熱情的同時確保文物安全。
觸目驚心:文物從“網路”流失難以估量
在人們的印象中,收藏品交易總是發生在地攤、老巷這樣的地點,收藏愛好者在購買時喜歡看到實物,沒有實物不會輕易交易。然而,近日由國家文物局通報的多起案件揭開了網絡文物走私的冰山一角。
2005年,57歲的蘇某和妻子何某在ebay電子網上註冊,把淘到的古玩等拍照掃描後,上網向美國、加拿大等國客戶銷售砍價時標明是文物,價格談妥後,以“工藝品”名義通過郵局向海關申報、驗關出境,境外客戶再將款匯到何某的賬戶。在被捕後,蘇某辯稱“都是在國家批准的市場購買的,我怎麼知道那是不是文物?況且即使是文物,我也沒故意逃避海關監管”。
2009年1月,成都的丁某通過一個叫比爾的美國人,在ebay網上,利用網上商店設置了“東方古董股份有限公司”,用英文兜售和交易古錢幣。由於網站內容全部是英文,他以為可以瞞天過海。他把古錢幣通過國際掛號信件郵寄給外國買家,每次只寄兩枚,用“螞蟻搬家”的方式進行走私,累計走私珍貴古錢幣66枚。
2010年,武漢的廖某在網上公開交易文物時被抓獲。他從2005年起在網絡上通過發電子郵件的方式為外國買家收集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文物。從2006年9月與一名法國人互通多封電子郵件,承諾可以弄到年代更久遠更有價值的文物,2007年2月廖某曾一共郵寄了10個包裹給法國買家,共47件文物,被武漢海關收繳,經文物專家鑒定全部是文物。
而據廣州海關統計,2010年1月13日至2月22日,僅一個多月時間內,廣州海關從申報品名為工藝品、禮品或沒有申報品名的出口郵寄包裹中,連續查出了7起涉嫌走私文物案,文物被摻雜在近代工藝品中被分散運出。
國家文物局社文處處長譚平表示,類似的案例還有很多,由於缺乏監管,文物網購和網拍好比在現有的文物監管體系上挖了個大窟窿,原本被限制交易的文物,在網上源源不斷地流通著,甚至被轉手倒賣到國外,很難知道其中有多少原本屬於國有、被禁止交易的出土文物、被盜文物和珍貴文物,損失難以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