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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章委員:文化創新的核心在於精神創造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6日 13:36 | 進入美術論壇 | 來源:中國文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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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文化部副部長王文章帶來了《加快建立國家文化藝術榮譽制度》的提案。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他還就貫徹落實新近出臺的《非物質文化遺産法》、促進當代文化創新、文藝創作如何提升社會文化品格、地方戲曲保護等問題談了自己的看法。

  非遺要依法保護重在傳承

  王文章説,《非物質文化遺産法》的頒布是“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一個重要里程碑”,意味著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進入了依法保護的法制軌道。“我們要加大非遺保護和《非物質文化遺産法》的宣傳力度,讓公眾了解非遺保護的重要意義和《非物質文化遺産法》的具體內容,同時積極制定多項措施全面落實。” 
 
  王文章強調,要加大對傳承人的保護。“傳承人保護是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重點和核心,但這個保護不是説要把傳承人養起來,而是要給非遺的傳承創造良好的條件。從今年開始,國家已經提高國家級非遺傳承人的待遇,每年的補貼從8000元提高到1萬元。此外,文化部正在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非遺生産性保護的貸款減免稅等優惠措施。同時,還要加強對非遺知識産權的保護。”

  近年來,一些地方在非遺保護中出現了“重申報輕保護,重經濟開發輕傳承”的現象,對此,王文章明確表示,要“建立健全名錄項目和項目傳承人的監督檢查和退出機制,並對因保護不力造成損害的要追究相關責任”。對非遺保護做到“科學”和“全面”,針對非遺的不同類別,要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完善非遺項目的保護標準和實施細則。同時,遵循非遺恒定性和活態流變性規律,對列入各級名錄的非遺項目採取搶救性、生産性、整體性等多種方式的全面保護。

  王文章還指出,要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産在青年人中間的教育和傳承,讓年輕人認識到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對民族、對國家、對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和當代文化創新的意義。

  加快建立 國家文化藝術榮譽制度

  世界上許多國家為了確立自身的文化地位,擴大自身的文化影響,倡導本國的文化價值觀,相繼設立了一系列具有重要影響的文化藝術榮譽制度和獎勵制度,來表彰在文化藝術領域作出傑出貢獻的個人和機構。如美國國會主辦的美國國家藝術獎、新加坡國家藝術理事會設立的新加坡文化獎、韓國政府設立的世宗文化獎等。目前,我國還缺乏此類制度。

  對此,王文章表示:“建立國家文化藝術榮譽制度已十分緊迫。”他認為國家文化藝術榮譽制度的建立,不僅標誌著一個國家對文藝家的尊重,對他們創造成果的肯定,也標誌著一個國家對自身文化創新發展的期許,對當代文化創新發展成果的自豪和不斷推進文化建設、人才培養的努力。“偉大的時代,需要有更多反映這個時代並與這個時代的變革精神相稱的藝術精品,也需要有更多被社會認知的這個時代的代表性、標誌性的藝術家,所以説國家文化藝術榮譽制度的建立正當其時。我們應該看到,它不僅是表達對藝術家及其創造成就的肯定,也有一個建立我們國家自身藝術評價體系的問題。藝術評價體系的建立及確定,是關係到我國文化藝術創新發展的方向及國際性地位的問題。”他還認為,建立國家文化藝術榮譽制度,不僅要給予傑出的藝術家榮譽的肯定,也要從相應的待遇方面給予保障。“據我了解,有不少著名藝術家在看病、住房甚至生活方面有實際困難。要通過國家文化藝術榮譽制度的帶動,使傑出的藝術家和許多著名藝術家的生活、工作待遇及條件得到較好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