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

  在中國,有佛教、道教、伊斯蘭、天主教、基督教等多種宗教。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在中國的傳播比較廣泛。佛教、道教沒有嚴格的入教儀式,信教人數難以統計。回、維吾爾、哈薩克、塔塔爾、塔吉克、烏孜別克、柯爾克孜、東鄉、撒位、保安等少數民族信奉伊斯蘭教,總人口達1700多萬人。全國信奉天教和基督教的人數分別為350萬人和450萬人。

  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和宗教界的合法權益。刑法、民法、選舉法、兵役法、義務教育法等法律,都對保護宗教信仰自由和信教公民的平等權利作了明確、具體的規定。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都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或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對於非法剝奪公宗教信仰自由的國家工作人員,將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追究其法律責任。

  政府設有宗教工作部門,負責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貫徹執行。在“文化大革命”(1966—1976年)期間,政府的宗教政策受到破壞。“文化大革命”後,尤其是實行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府在恢復、完善和落實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權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績。

  在政府的支持和幫助下,“文化大革命”中遭到破壞的宗教設施得到了普遍恢復和修繕。截止1989年底,經各級政府正式批准恢復開放的寺觀廟堂達4萬餘處。國家對一切宗教活動場所的房屋及佔用土地免稅,對於需要維修而又缺乏資金的寺觀廟堂給予補助。據不完全統計,1980年以來,從中央財政撥給寺觀廟堂的維修補助費(包括專項補助費)就達1.4億元以上。其中僅維修西藏的布達拉宮,政府就撥款3500萬元。各級地方政府也拿出相當一部分資金,用於寺觀廟堂的維修。

  中國現有中國佛教協會、中國道教協會、中國伊斯蘭教協會、中國天主教愛國會、中國天主教教務委員會、中國天主教主教團、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委員會和中國基督教協會等8個全國性宗教團體;還有164個省級宗教團體,2000余個縣級宗教團體。各宗教團體和信教公民在憲法和法律的保護下,獨立地組織宗教活動和履行宗教教務。全國現有中國佛學院、中國伊斯蘭教經學院、中國基督教南京金陵協和神學院、中國天主教神哲學院和中國首都學院等47所宗教院校。1980年後,從宗教院校畢業的年輕職業宗教人員共有2000余人,各宗教院校還向世界上12個國家和地區派出宗教留學生100余人。全國現有各種宗教刊物10余種。現在全國職業宗教人員約20萬人,其中當選為各級人民代表和政協委員的近9000人,他們同其他各界代表和委員一樣,參與國家大事的討論,在政治上享有平等的民主權利。

  在中國,由於貫徹執行正確的宗教政策,各宗教之間,各宗教團體之間,信教群眾與不信教群眾之間,互相尊重,和睦相處。

  中國公民既享受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宗教信仰自由權利,也承擔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中國憲法明確規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和活動。對於利用宗教搞違法犯罪活動的,中國政府都依法予以處理,不論他是宗教徒,或者不信宗教者。對違法犯罪的宗教徒,同其他違法犯罪的公民一樣,都依法進行處理。被依法處理的信教的人中,有進行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有煽動群眾抗拒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也有挑動群眾互相毆鬥、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還有假借宗教名義詐騙錢財、危害他人身心健康、誘姦婦女的,等等,沒有一個是因信教而被捕的。

  中國宗教實行獨立自主的方針,反對任何外來勢力支配和干涉中國宗教的內部事務,以維護中國公民真正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前,中國的天主教和基督教完全被國外的宗教勢力所控制,幾十個“修會”和“差會”在中國土地上劃分勢力範圍,建立許多個“國中之國”。當時,全國143個天主教教區,只有20余個主教是中國籍,而且還處於無權的地位,這是舊中國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性質的一種表現。對這種狀況,中國天主教和基督教界級為不滿。一些有識之士早在本世紀二十年代,就提出了中國教會自傳、自養、自立的要求,但在舊中國未能實現。新中國建立後,中國宗教界擺脫了外國教會的控制,實現了自治、自養、自傳,成為中國人民自己的宗教事業。

  中國政府積極支持國內宗教團體和宗教界人士在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和完全平等、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開展同外國宗教團體及宗教界人士之間的友好往來,並把宗教界的國際聯絡看成是中國人民與世界各國人民民間交往的一部分。近處來,中國各宗教已與世界7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發展了友好關係,多次派代表團出席國際宗教會議和宗教學術會議。中國宗教團體和組織,參加了世界佛教徒聯誼會、伊斯蘭事務最高理事會、世界宗教和平會議、亞洲宗教和平會議、世界基督教聯合會等世界性宗教組織。自1955年以來,除“文化大革命”期間之外,中國穆斯林去麥加朝覲的活動從未停止過。中國政府對此活動多方面給予方便和幫助。據統計,從1955年到1990年赴麥加朝覲的中國穆斯林有1.1萬多人,是建國前中國舟斯林赴麥加朝覲總人數的幾十倍。近年來,每年朝覲的人數都在千人以上。1987年中國穆斯林參加朝覲的約有1500余人,1988年為1100余人,1989年為2400余人,1990年為1480余人,1991年為15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