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有個顧客7月3日購買了産品,運單號1600336584709 我們在寄貨時已經支付了韻達快遞費用,當顧客7月4日收取貨物時,韻達快遞人員不僅沒有親自將貨送上門,還要求顧客自己領取時支付5元額外手續費,當顧客説要投訴他們時,他們竟然把錢扔給了顧客,態度極其惡劣,並且拒絕讓顧客提貨,導致我們的顧客非常氣憤,由此造成了顧客對我們的誤解,並對我們的産品進行了退貨申請,給我們帶了很大的傷害。試問一下,韻達快遞的工作人員們,您們拿了我們的錢,難道不應該給顧客一個滿意的交代嗎?有什麼理由拒絕我們的顧客收貨!這是一個什麼世道!希望快遞公司儘快給我和顧客一個滿意答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