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弟與2013年6月24日在四川樂山給我寄出EMS,單號:1070703610500,經查詢此為EMS,我在郵政申訴網站上面投訴兩次,沒有實質性的解決過,只是打來電話解釋,但是我作為消費者,要的不是解釋,當初給我説的是最晚5天收到,現在是10天了,也沒有見到包裹的蹤影,西藏方面08916241325,給我打了電話,還説上面受四川方面來給我解釋,説什麼如果我不滿意可以投訴,我説你這是來給我解釋嗎?給我説我的包裹7月6號才能到拉薩,還要等到他們上班以後才能給我派送,簡直是氣死我了。中國郵政國家企業就可以這麼欺負人啊,我總共出了48元額郵費,當然這裡麵包括保價的費用,早知道寄EMS會是這樣,還不如選擇順豐,我以後要寄東西再也不到郵政了,氣死人不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