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是於2012年7月在內蒙移動溝通100辦理優惠卡。就在上月我實然發現我們的優惠業務被移動擅自更改有效期,打10086電話諮詢得到的答覆説此套餐(愛我家計劃套餐)有效期一年,,但是事實上我們在辦理卡的時候從未和移動公司説有有效期一年。也沒有得到營業員特別的提示一年之後不能用 我們在網上營業廳辦理此業務增加成員也沒有警示提示説此業務有效期一年。我們在網上營業廳增加成員的時候也是移動公司允許,有和移動公司簽署的電子協議,電子協議中也並未任何相關規定有效期一年。更改後也有諮詢過10086專家客服,客服通過查詢告知優惠業務有效期限依然是2030年12月31日,如果客戶不取消移動沒有權力取消的,可以一直使用。我們諮詢查看多方面相關規定,得知移動公司違反了合同法、消費者權益法、電信條例。客戶反映問題後仍蠻橫對待,拖拖拉拉。已經反映多日,多次撥打10086,至今沒有給一個合理的解釋和説法,移動公司這種做法顯然是在踐踏消費着的權益。移動客服告訴我這卡的資費一年後移動有權更改,不管什麼業務一年後移動都有權更改,消費的權益何在???大家集結成群,多次投訴無效,消費者的權利在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