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於2012年7月在內蒙移動溝通100辦理移動卡。然後加入了然後加入(愛我家10人套餐計劃),打10086諮詢得知此業務不管是通過短信,網上營業廳或者移動自有營業廳辦理之後,此資費都長期有效,有效期到2030年12月31日,我有當時客服錄音為證,然而今年5月17號移動説此套餐(愛我家計劃套餐)有效期一年,但是事實上我們在辦理卡的時候從未和移動公司説有有效期一年。我們諮詢查看多方面相關規定,得知移動公司違反了合同法、消費者權益法、電信條例。客戶反映問題後仍蠻橫對待,拖拖拉拉。已經反映多日,多次撥打10086,至今沒有給一個合理的解釋和説法, 我們組織了當時辦理此業務的受害者一起建立了qq群 內蒙古家庭網維權群 162249528
我們一開始往工信部投訴,結果工信部不受理,可能是移動和工信部串通好了,一起坑害消費者,我們蒐集了當時移動的一些宣傳資料和系統系統截圖,希望315能幫助我們維權。我在微博上傳了證據http://weibo.com/u/2537418075?from=profile&wvr=5&loc=myfollow,另外我還有多個客服錄音,需要的話可以聯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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