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在中國電信路牌廣告上看到有更適合自己使用的資費套餐,遂前往營業廳辦理套餐資費變更。卻被告知無法變更,且工作人員不提供理由。無奈之下,我致電10000台詢問,對方告知:中國電信的套餐資費只能向上變更,不能向下變更。也就是説,除了現在的套餐資費以外,我就只能變更為更貴的資費套餐。我認為不合理,要求向96180投訴。電信給我回復時稱這是電信公司規定,用戶必須遵守,我提出你們這是典型的霸王條款,對方不予理會。無奈之下,我先後兩次投訴到12315,以及信息産業部010-12300,至今未果。我們是一個法制國家,豈容此等事情無法可依,有法不依,執法難嚴,違法不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