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鄭州榮天數碼科技有限公司
投訴內容: 本人於2013年5月3號買了戴爾筆記本3421,購機第2天出現閃屏開不開機器問題,於是要求他們按照三包憑證換機,結果他們説不是硬體問題不予退換,説是系統沒裝好,只是幫我重新做了系統,但是又過了兩天又出現了之前的情況,我給他們打電話他們依然説是系統問題不予退換,我很氣憤,我家在開封,銷售點在鄭州難道要我每次壞都跑鄭州做系統嗎?我希望消費者權益協會能幫助我,我怎樣才能正確維護自己的消費權益,我怎樣利用法律途徑要求他們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