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廣州松下空調器有限公司
投訴內容: 2010年買臺松下空調,保修卡白紙黑字整機保修6年。修兩次後再次報修竟被告知不再保修了,要收費。打服務熱線問為何違約,廠家竟説是新規定。
反 饋 人:央視網
反饋內容:松下方面於本月23日回復稱,經與用戶協商,將收取80元作為本次維修費用,且松下服務店於1月22日為消費者高先生更換室內機橫流風扇,目前機器運轉正常。但是在售後維修服務中松下維修員鑒定故障是人為損壞還是産品質量問題是否有相應的衡量標準,以及標準是怎樣的等相關問題,松下方面並未作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