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近日在中關村在線購買手機一台,購買前諮詢該公司銷售,銷售人員説全新美版無鎖Iphone4s,有問題七天包退,十五天包換。可是購買後發現是翻新機,證據如下:1.機身IMEI碼(位於卡槽處)與機內IMEI碼不一致,這是翻新機的顯著特徵。2.機器在去年四月份被激活過(官網與蘋果園都能查詢手機序列號),顯然為翻新機。3.攝像頭無法對焦,拍攝近景非常模糊(證據見上傳的照片)4.用充電器無法充電,只能拿數據線插在電腦上充。5.經專業人士鑒定,確為翻新機。
在鐵證如山的情況下,該店尋找各種理由為自己開脫,狡辯説是新機器,並一度拒絕退款。1月21日下午,我讓店家補發了發票(發票還在快遞路上跑着,沒到我手裏,不知道真假),然後我告知店家已在蘋果實體店經過鑒定確實為翻新機,店家説不承認蘋果實體店的鑒定結果,要我去技術監督局出質檢報告,並且一切費用由我自己承擔,這明顯是為難消費者,想盡一切辦法阻礙退款的惡劣行徑。
投訴要求:全額退款,由賣家承擔一切相關費用,並補償消費者所有損失。
(注:本人還有快遞運單等票據證據,因只能上傳五張圖片,暫時無法上傳,這些證據我將一直保留直到維權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