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長春宅急送 延邊分公司
投訴內容: 我委託延吉宅急送於2012年12月29日《手機5台價值19300元》延吉—瀋陽 訂單號0651846053.期間多次打電話詢問於2013年1月10日告訴我貨物丟失.之後遲遲沒有答覆,電話諮詢也是用技術語言進行敷衍。對此事我很生氣,希望有關部門重視給予解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