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上月我花9.5萬購買一輛生産日期為2011年的庫存貨車底盤,經銷商承諾此車公告已”恢復“,可以上牌享受三包服務。輕信了銷售人員的話,當天我就將9.5萬全款給付了經銷商,經銷商説車輛合格證還沒到,承諾發票、合格證會在上戶前交付我,只給了車輛使用手冊、服務手冊。我看到服務手冊的保養卡已經填寫了一部分,填寫日期為2010年元月,上面還寫有“只保修五大總成”字樣,保養卡的前幾聯已不見蹤跡,經銷商説:“沒事,保證給你三包”,後來我到服務站,服務站人員明確告知我,這車不在三包範圍之內!
第二天我將車開走,定做貨箱、維護車輛花去5萬,又過了三四天,銷售商通知我合格證與我的車輛有些不太相符,讓我把車開過去,他們將車輛的老款面板換成了新款的面板,又將發動機號、大架號改動了,並告訴我:該發動機號、大架號是他們的正常業務,出了事他們負責!現在我了解到改過發動機號、大架號的行為是違法的,改了發動機號、大架號的車輛在焦作是不允許上戶,經銷商説鄭州管理松,幫我聯絡想讓我上鄭州戶,我沒敢聽他們的。現在車子花了十五萬卻上不了戶,我想退車,經銷商又不答應,我該怎麼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