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於2009.10月購買聯想筆記本v450一台,平時使用甚少,於今年使用時屏幕上方出現一條亮線,並有過閃屏。經過售後檢測,確定屏幕問題。但過了兩年保修期。經過查詢得知,09年使用的一批LG的顯示器普遍出現過閃屏,LG公司也承認09的顯示器存在工藝質量問題,聯想公司非但沒有採取有效措施,還繼續使用那批在生産工藝上存在問題的顯示器,而且對於閃屏的顯示器沒有出具相關檢驗報告,已然無視消費者在使用中出現的問題,繼續使用劣質顯示器。以各種託辭、藉口推脫搪塞,以“過保”為由愚弄消費者,以“正常損耗”欺騙用戶,令人氣憤!我的訴求:免費更換LG顯示器,整機質保一年,缺陷屏,有權要求召回,不受質保限制!並且聯想集團必須向“閃屏門”用戶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