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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友原創] 拒簽,以人民的名義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8月28日 13:59 來源:CCTV.com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在今年北京市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上,來自中央民族翻譯局的市人大代表哈圖卓日克提出了“儘快解決翠花街變壓器放置不合理問題”的建議。日前他因對電力公司辦理情況答覆不滿意,鄭重地在意見欄中簽署了“不同意”。這個編號為1190號的建議同其他5件建議,目前已被市人大常委會一併發回市政府重新辦理。(8月27日 新華網)

  一件建議,連續提了三年,前兩次職能部門都答覆“用三個月的時間”解決問題。可多少個三個月過去了,問題依舊,群眾意見越來越大。第三次職能部門還是“如法炮製”來搪塞代表。只不過這次他們沒想到代表較真了,六件建議發回重辦,見證了代表監督職權的剛性。

  隨著民主政治的發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已日趨深入人心。但不容置疑,與草根民主意識漸高相反的是,一些職能部門在利益的驅使下,民主觀念、人大意識卻顯得相對滯後,儘管他們表面上承諾接受監督,可真正牽涉到自身利益時,卻敷衍塞責、應付了事,有的甚至將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看做是“雞蛋裏挑骨頭,沒事找事幹”、“有意找茬兒”。一件建議三年依舊,便暴露出了職能部門人大意識的貧乏和作風的疲沓。

  值得肯定的是,這一次人大代表不再沉默了。拒簽答覆,這既説明了代表對建議辦理工作的不滿,但更重要的是反映出了人大代表真正地履行了代表職責,這也正是民主政治進一步健全與成熟的標誌。

  “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這是代表與人民之間的一種政治約定。肩負選民的重托,承載選民的希冀,行使選民授予的權力,就應盡職盡責地為選民服務,義無反顧地作選民利益的忠實代言人。當群眾對政府工作表現出不滿情緒時,代表理當站在群眾的角度,監督政府積極作為,而非“不看僧面看佛面”當和事佬,甚至是“橡皮圖章”。

  曾有報載,連續二十二年被選民選舉為北京市人大代表的吳青有一個外號叫“刁代表”。因為愛提意見,有人説她“咄咄逼人”,她自己也自嘲是“刁民”。而正由於她的“刁”,吳青連創了人大代表中的三個第一,即第一個用憲法維權、第一個設立“選民接待日”、第一個不定期地向選民彙報工作。可以説,吳青將對人民負責、對代表職責負責、對政府工作負責解讀得盡善盡美,詮釋得淋漓盡致。

  面對人民的厚望,肩負人民的重托,各級人大代表就應象吳青這樣“刁”起來,“蠻”起來,“硬”起來,該説“不”的堅決説“不”。拒簽,以人民的名義。(作者:寶慶邵陽陸)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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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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