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沒有“李逵” 哪有“李鬼”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8月23日 20:00 來源:
據8月23日《中國青年報》報道,“辦個車牌照吧,原廠製作,絕對和真的一模一樣,警察絕對看不出來。”8月20日下午,在中國人民大學東門外的天橋下,一個抱小孩的中年婦女加重語氣,對前去暗訪的記者連用了兩個“絕對”。“挂了這些車牌,單行線、公交車道、應急車道都能走,停車方便,還沒人敢抄牌。走在路上可牛了。”
所謂的“這些車牌”自然是指“特權車車牌”。法律法規不是已對“特權車”有明確的使用規定了嗎?《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從2004年5月1日起,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特權車”,在執行非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不享有相應的道路優先通行權。軍車除執行軍事任務外,在日常通行中也不再具備特權。“特權車”咋還能牛?連“假冒的特權車”也能沾光?
還是讓我們從交警同志的“親身”體會中領悟一下吧——“要是不懂事,攔了誰的車,人家一個電話,被單位領導‘熊’一頓算是輕的,重的連飯碗都沒了,這都是有教訓的。”南方某省會城市的交警小陳嘿嘿一笑,“反正帶不帶斧子都是李逵。”挂特權車牌照、坐特權車只是一個“標誌”,一個擁有特權的標誌,所以用“帶不帶斧子都是李逵”來形容十分形象生動。
“李逵牌”特權車可謂“真牛”,“李鬼牌”特權車只是“假牛”。“一眼就能知道對方的身份,能給我們省掉多少不必要的麻煩啊。”“讓我們難辦的,絕不僅僅是個車牌號。”從交警的直白中我們不難看出,真正“牛”的並不是特權車,而是特權者。有關人士認為:“沒有李逵,哪有李鬼?”濫用權力的特權車的示範行為,不但擾亂了交通秩序,也在普通百姓中造成了極壞的影響。正是因為特權標車牌一旦擺上就神氣十足,所以才有那麼多買假牌、裝特權的李鬼層出不窮。
我們強調打擊制假售假影響市場秩序行為,可我們更要反思“李鬼”層出不窮的根源,反思“李逵式”特權對市場秩序的嚴重影響。從有法律制約的特權車依然讓交警“頭疼”來看,規範、監督特權的使用任重道遠。其實,濫用職權、特權的現象何止在“特權車”上,權錢交易、權色交易、權力出租、以權謀私……
沒有“李逵”,哪有“李鬼”?打擊“李鬼”,首先要對濫用權力的“李逵”開刀。(作者:王旭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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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