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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神農架國家公園保護條例》,《條例》將於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神農架國家公園經國家批准設立並主導管理,由神農架的世界自然遺産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濕地公園、國家森林公園、國家地質公園、省級風景名勝區、大九湖省級自然保護區等自然保護地整合而成。
《條例》明確,神農架國家公園按照生態功能和保護目標,劃分為嚴格保護區、生態保育區、遊憩展示區和傳統利用區。
嚴格保護區是神農架國家公園內自然生態系統最完整、核心資源集中分佈以及自然環境脆弱的區域,採取封禁和自然恢復的方式保護,除科學研究需要外,禁止任何人進入;生態保育區是神農架國家公園內維持較大面積的原生生態系統以及已遭到一定程度破壞而需要修復的區域,採取必要的生物措施予以保護;遊憩展示區是集中承擔國家公園遊憩、展示、科普、教育等功能的區域;傳統利用區是生産和生活的區域,允許對自然資源進行可持續性利用。
嚴格保護區和生態保育區內,禁止進行養殖、種植、砍伐、放牧、採藥、開墾、燒荒、開礦、採石、挖沙等活動。
《條例》規定,神農架國家公園實行嚴格規劃建設管控,除不損害生態系統的生産生活設施改造和自然觀光、科研、教育、旅遊外,禁止新建、改建、擴建礦産資源開發、水電等項目。
現有建設項目不符合神農架國家公園規劃的,應當按照規劃要求限期改造或者拆除。
經批准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並採取有效措施,維護植被、水體、野生動植物資源和地形地貌;因施工造成環境破壞的,應當同步進行生態修復。
《條例》規定,湖北省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資金、技術、實物、就業崗位等相結合的補償機制,探索開展綜合補償並加強生態保護補償效益評估。按照神農架國家公園規劃,需要進行生態移民搬遷的,國家公園管理機構應當組織制定生態移民搬遷方案。建立健全神農架國家公園科研機制,設立神農架國家公園科研機構,進行森林生態系統、珍稀植物培育、野生動物救護和金絲猴、高山生態、地質等研究。
《條例》明確,國家公園管理機構應當根據神農架國家公園規劃,合理利用森林、山地、河流、湖泊、濕地、古跡等自然生態和人文景觀,提供科研科普、環境教育、生態體驗等服務,處理好神農架國家公園保護與利用服務的關係。
同時,國家公園管理機構應當根據環境承載能力和資源監測結果,合理確定訪客容量,實行限額管理、提前預約和定期休園制度,及時向公眾公佈訪客實時流量和最大承載量等信息。
對於擅自進入嚴格保護區和生態保育區等行為,《條例》明確了罰款金額。擅自在嚴格保護區內建設防火、科研、監測等保護設施或者擅自進入嚴格保護區的,由國家公園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罰款;對自然資源造成破壞的,處5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擅自進入生態保育區、遊憩展示區和傳統利用區從事科學研究、教學實習和標本採集的,由國家公園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擅自在遊憩展示區和傳統利用區內拍攝影視作品、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的,由國家公園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葉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