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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被收“年齡附加費”可舉報 老人應保留相關證據及時維權

旅遊首頁 來源:北京晨報網 2017年10月27日 09:52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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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陽節將至,消費者網與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技術研究院昨天聯合發佈的《老年消費維權輿情大數據報告(2017)》顯示,今年老年消費維權的熱點輿情問題主要集中在投資理財、醫療保健、旅遊出行、養老生活等消費領域。其中,投資理財佔36.81%,醫療保健佔33.27%,旅遊出行佔18.35%,養老生活及其他佔11.57%。

  投資提醒 防範留證舉報都不可少

  報告對今年老年消費維權輿情信息進行匯總分析,梳理出了“十大老年消費維權輿情熱點問題”。其中,電話詐騙的輿情熱度最高。不法分子利用部分老人獨自居住、沒有人商量以及貪圖小便宜等弱點,或是利用老年人對公檢法機關的信任,有的冒充郵政、社保,有的冒充運營商客服和公檢法人員,還有的以“享受國家老齡補貼”、藥品折扣為藉口實施電話詐騙。

  高收益騙局的輿情熱度排名第二,如借款給付高息的“保本借款”式高息理財,即將上市可成倍獲益的“原始股”,承諾回報高息並先行返息的“以小搏大”式短期投資。中國法學會消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表示,今年此類信息一直呈“爬坡式增加”之勢,投資年利潤超過10%屬於高風險,建議老年消費者事前多防範,事中留證據,事後要舉報,三步下來,既可能為自己挽回損失,也不給騙子留下再犯的機會。

  此外,不合理低價遊、以房養老騙局、免費促銷陷阱、“坑老”會銷、老年神醫廣告、不安全老年代步車、投資收藏陷阱和預付卡退費難也上了維權熱點榜。

  旅遊提醒 “年齡附加費”被明令禁止

  中消協日前也發佈了老年消費十大消費警示,提醒老年消費者在選購保健食品、投資理財、旅遊出行、居家養老方面的注意事項。其中特別提醒,部分旅行社針對老人收取的“年齡附加費”是國家明令禁止的,老人可以第一時間向旅遊主管部門反映,保留相關證據,及時維權。

  張女士72歲的母親參加泰國遊,卻被告知年齡超標,要加收300元的“年齡附加費”;70歲的李先生和老伴參團去澳大利亞、新西蘭旅行,除繳團費外還被收取了1200元的“年齡附加費”。中消協表示,一些旅行社針對老年群體加收費用不是因為老人需要提供特殊服務,增加了旅行社的成本,而是因為老人消費能力偏低,少購物、不購物會讓旅行社收入減少,就用超齡收費來彌補損失,這種歧視做法在所有國家都是違法的。“年齡附加費”是國家明令禁止收取的。報團時,要仔細閱讀旅遊合同內容,檢查附加收費、行程路線、收費項目等條款是否合理後再簽字和繳費,此外還要當心團購價背後的陷阱。

  專家建議 老人應受到法律特別保護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消費者保護法研究中心主任蘇號朋表示,我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老人的各項合法權益均應受到法律保護。但是老年消費者知識更新能力不足,對外界信息缺乏準確判斷,更容易被他人誘導上當受騙。歐盟將老人列為“脆弱的消費者”,提出老人更應受到法律的特別保護。這一做法值得我國政府主管機關、司法機關、消費者協會等從事消費維權的機構和組織借鑒。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楊曉軍表示,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提出,要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構建養老、孝老、敬老政策體系和社會環境,推進醫養結合,加快老齡事業和産業發展。市消協將繼續通過組織消費課堂、現場參觀、專家授課等形式開展消費教育活動,結合區域特點與老年消費熱點問題,以典型消費案例和身邊消費故事,為廣大老年消費者提供更多“實用、好用、管用”的消費知識,幫助老年消費者不斷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北京晨報記者 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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