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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遊委8月31日下發關於禁止銷售旅遊套餐類産品的緊急通知,明確要求各旅行社及分社、旅行社網點、旅遊網站,自通知發佈之日起,不得捆綁銷售兩條線路以上的旅遊套餐産品,不得一次性向遊客收取兩條線路及以上的旅遊款,包括出境遊及國內遊。
通知要求,旅行社、旅遊者實行每走一條線路、每發一個團“即時結清”的收款、付款方式。旅行社不得以“買一贈多”“交押金送旅遊”等方式變相從事不合理低價遊。
在出境遊業務中,根據國家旅遊局《關於規範出境遊保證金有關事宜的通知》要求,各組團社收取出境遊保證金,必須採取銀行參與的資金託管方式,不得以現金或者轉賬方式直接收取,不得要求旅遊者將出境遊保證金直接存入旅行社工作人員提供的個人賬號。
此外,通知要求收取出境遊保證金數額、歸還期限應當在銷售旅遊産品時向旅遊者明確告知,並在旅遊合同、旅遊産品宣傳材料、旅遊門店、旅遊網站、旅遊促銷點的顯著位置向社會公告。
北京市旅遊委表示,將從9月16日開始,組織市、區兩級旅遊執法人員,對全市旅行社採取摸排檢查、“雙隨機抽查”等方式進行嚴格執法檢查。
記者了解到,北京近期接連發生因旅行社收取旅遊者出境遊保證金不能按約退還、售賣旅遊套餐不能履約引發的投訴,且旅遊者集中維權的事件時有發生,嚴重擾亂了旅遊市場秩序,損害了旅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