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新聞客戶端點擊或掃描下載

國內國際經濟軍事文娛視頻圖片評論

北京青揚五洲人去樓空 禍起旅遊金融監管模糊

旅遊首頁 來源:北京商報 2017年08月31日 14:34 A-A+

原標題:

  位於北京市呼家樓的北京青揚五洲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揚五洲”)人去樓空,不少趕來諮詢或投訴的遊客都吃了閉門羹。8月30日,不少被欠款的消費者告訴記者,“青揚五洲突然停業關張,現在處於失聯狀態,甚至辦公資産已被搬空。”據不完全統計,青揚五洲“失聯”涉及維權遊客人數在數百至千人左右。目前,消費者已經陸續報案。據了解,青揚五洲推出的套餐預付款産品屬於旅遊金融範疇,就是旅行社收款後進行投資盈利,再返還消費者部分款項等。有觀點認為,雖然旅遊金融模式在業內頗受矚目,但是模式本身卻存在很高的資金使用和擠兌風險,一旦旅行社運作上稍有不慎,資金鏈就可能斷裂,致使消費者的權益受損且後續維權困難重重。

  人去樓空

  公開資料顯示,北京青揚五洲旅行社成立於2012年9月19日,法人代表為徐棟,董事長為夏凱,註冊資金3000萬元。主要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入境旅遊業務、出境旅遊業務等。2016年9月13日,企業名稱由北京跨越天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變更為北京青揚五洲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記者現場走訪發現,青揚五洲已經關閉,並且正在進行施工改造。據京廣中心物業管理處的公告顯示,北京青揚國際旅行社已于2017年8月28日,因合同違約,被京廣中心終止房屋租賃合同,該房屋物業已另行出租。據現場工作人員透露,從8月29日晚到8月30日,大量消費者來到旅行社追款,有的甚至拿走旅行社的電器産品,也有不少消費者陸續去報案。

  在現場,前來追款的一位消費者表示,他花費7萬元購買青揚五洲的相關産品,8月29日晚接到消息稱旅行社已經停止營業,交納的押金和旅遊費用目前無法退還。他反復撥打該公司電話均無人接聽,現已在公安局備案。“就在接到消息的前一天,這家旅行社還舉辦了週年慶典。”

  也有消費者向記者反映,青揚五洲的普通旅遊産品也存在問題。該消費者報名參加8月26日的郵輪産品,旅行社承諾包船出行。沒曾想到,報名後旅行社通知該消費者,船方背著青揚五洲把船位又售賣給其他旅行社,包船承諾無法兌現。消費者可以選擇繼續出遊、退款或者升級為其他郵輪産品,可該消費者選擇退款後,至今未收到旅行社的退款。

  此前,記者曾報道青揚五洲的合同糾紛一事。今年4月,記者接到投訴稱,消費者在青揚五洲旅行社購買兩套單價為18800元的旅遊套餐,簽訂合同後的3個月可以遊玩短線線路,在短線旅遊結束後6個月,若消費者不選擇繼續遊玩,旅行社可回購剩餘路線並退款。根據回購合同,該消費者選擇回購長線線路應得到每人14400元的退款,但旅行社只願意退還每人1萬元,若消費者不同意,旅行社負責人以合同上為北京青揚國際旅行社而不是青揚五洲為名,拒絕退款。

  此次,據現場的一名民警建議,被欠款的消費者可以憑藉個人身份證明、旅行社簽訂的合同以及付款時的銀行卡流水單等材料,前往公安局朝陽分局經濟犯罪刑偵大隊報案。隨後,記者多次嘗試聯絡青揚五洲相關負責人,截至記者發稿時,並未收到回應。

  旅遊金融

  事實上,青揚五洲推出的旅遊産品與此前海濤旅遊的旅遊金融模式相似,都是旅行社收取款項後進行投資盈利,再返還消費者押金。這種旅遊模式對資金使用的容錯率較低,一旦運作上稍有不慎,資金鏈就可能斷裂。有觀點認為,旅遊金融目前還處於發展階段,而且相關監管規定模糊,高收益的背後同樣也存在著高風險。

  記者在與多位消費者交流時發現,青揚五洲除了普通的旅遊産品外,還銷售旅遊理財産品。其中,部分郵輪産品內倉四人間無窗只需要1599元,但前提是每人需要交納1萬元押金,旅遊結束後60個工作日返還。銷售員往往通過較低的價格吸引消費者,若消費者感興趣前往旅行社後,才會提及每人1萬元押金和60個工作日返還等相關事宜。同時,銷售人員還會向消費者推銷9999元的套餐産品,消費者購買後可以在六個國家當中選擇兩個地方遊玩,旅遊結束後費用不再返還。

  從此前維權的消費者處得到的一份回購合同顯示,若不參加旅遊項目,旅行社除了返還購買産品的費用外,還將支付客戶一定的利潤收益,但旅遊産品的款項必須在旅行社扣留9個月以上。以18800元套餐價格來計算,不參加線路的情況下,9個月後會得到21600元的退款。

  針對此事,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教授曹興權表示,消費者可按照《合同法》處理,可選擇讓青揚五洲繼續履約或賠償損失,或解除合同,這個主要看消費者個體處理方式。就違約責任本身來看,雙方需達成一致意見,若公司提出的解決方案消費者不接受,可再申請仲裁或者訴訟。

  曹興權解釋稱,“從另一個角度看,大規模收押金活動如果判定為金融活動,公司可能存在無證經營,如果涉及金額大,則轉換為非法集資,屬於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構成犯罪。如果公司惡意挪走押金,壓根兒沒想退還給消費者,那麼就是詐騙行為。至於公司究竟是正常集資、非法集資、經濟詐騙,具體判定得視情節而定”。

  監管模糊

  旅遊金融發軔于2013年起的互聯網金融熱潮,短短幾年時間內,各大旅遊企業紛紛進行佈局,意圖通過金融手段撬動上下游産業鏈。除了海濤旅遊、青揚五洲等傳統旅行社,OTA平臺也加入了這一“戰場”,推出了各種類型的旅遊金融産品。

  易觀智庫發佈的《中國互聯網旅遊金融市場專題研究報告》預測,2014年中國互聯網旅遊金融市場的交易規模為19.7億元,滲透率為5.9%。未來,互聯網旅遊金融將加速滲透,其交易規模的增速將遠高於在線旅遊市場的增速。預計到2017年,整體滲透率將超過30%,市場交易規模將達到221.9億元。互聯網旅遊金融服務將成為帶動旅遊市場增長的主要力量。

  業內人士分析稱,基於旅遊場景發展而來的旅遊金融領域,的確可以與企業主業協同發展,但在金融産品創新、資金運營、風險管控上,專業的旅遊企業並沒有太多優勢,相關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力度在不斷加強。在這一背景下,旅遊企業希望借助金融工具,深度構建自己的旅遊生態圈,還需謹慎行事。

  北京市法學會旅遊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李光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這種行為已經超出了旅行社的正常業務範圍,是以“旅行社業務”之名,行“非法集資”之實。符合“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承諾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違法特徵,已經違反了相關金融管理的法規和規章,構成“非法集資”。如果查實此種行為情節嚴重、金額較大的,還涉及觸犯刑法,涉嫌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集資詐騙罪”。

  如果查實該旅行社確實是正常經營旅行社業務收取的旅遊者的出境保證金,則旅遊者仍可以按照旅遊合同以及交納出境保證金的相關約定,追索保證金維護自身權益。

  北京聯合大學旅遊産業研究所所長張金山對此表示,這種旅遊模式還缺乏有效監管,規定尚處於模糊地帶。某些旅遊企業把籌集的資金用來投資並沒有對消費者進行風險提示和信息披露,旅企是否違規操作消費者也不得而知,這種不透明性的操作也沒有相關部門進行監督,讓一些企業鑽了空子。(舒志娟 趙超越)

  • 國內
  • 出境
  • 視頻
  • 美食
  • 圖片
  • 遠方的家
860010-1128040600
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