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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中國的父母越來越“尊重”孩子,常常喊著給孩子“愛和自由”的口號,要求與孩子平等對話,然而很多時候卻是矯枉過正、過猶不及,很多父母口裏的“尊重”,變成了“遵從”。
於是,在孩子對舞蹈、音樂、美術等感興趣的時候,二話不説報了名,然而孩子學了一段時間不耐煩之後,又遵從孩子的決定,不想學就不學了唄,沒事,孩子快樂就好。
“不要逼孩子學他不想學的東西,孩子快樂就好”,這話聽上去是對孩子的尊重,實際上卻是對孩子的放任,是父母的不負責任。
孩子的學習,自然要尊重其興趣為前提,但是大部分由興趣引發的事情,經過一段時期之後,必然會遇到瓶頸,這時候興趣可能就變成了折磨。
只要堅持下去,折磨過了,興趣變成了特長,接下去就是享受。這種變成特長之後享受到的樂趣,又會驅動孩子繼續深入學習,由此進入良性循環。
然而,以孩子的天性來看,早期處在一個探索階段,對很多新鮮事物都很容易感興趣,但要想僅靠興趣和內驅力讓孩子長期對一種事物感興趣並堅持下來,基本上不可能 。
任何學習必然要經歷一段枯燥乏味的階段,這時候家長不“逼”孩子,讓孩子“不想學就不學”,那麼孩子的學習永遠只能停留在淺嘗輒止的階段,東學一下西學一下,永遠體會不到深層次學習的樂趣,形成惡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