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初:高齡津貼,別等老人不在了才發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09日 10: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

    醞釀了一年之久的《民政部關於建立高齡津(補)貼制度先行地區的通報》即將對外公佈。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王振耀表示,不少地方發放高齡津貼沒有按照民政部規定的標準去進行,僅有6個省區市按月發放津貼。(6月8日《中國經濟週刊》)

    按月發放高齡津貼的6個省市區應該點出來,以示對它們的敬意,分別是北京、天津、黑龍江、上海、雲南、寧夏。這6個省市區,有經濟發展水平高的北京、上海、天津等地,也有發展水平一般的雲南、寧夏。這説明,發放高齡津貼,不僅僅取決於地方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狀況,還與地方是否願意把發放高齡津貼當回事有關。

    我們講究“小政府,大服務”,政府要花錢的地方確實不少,錢怎麼花也是個大問題。大到國防建設,小到鄉村建設的投入,方方面面都得花錢。可咱們的稅收政策也説得好,“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稅納人交的稅,回饋社會是理所當然的。去年我國的財政收入超過6.8萬億。有收有支,該看錢怎麼花了?用於醫療改革,老百姓看在眼裏;投到教育上,老百姓記在心上;在全國推行農村養老保險,老百姓歡欣鼓舞;用在政府的必要開支上,只要陽光、合理,老百姓也沒説什麼。只是,若“三公消費”(公款旅遊、公款接待、公車)讓我國的行政成本仍居高不下,那老百姓就有意見了。老百姓在期盼財政預算進一步分開的時候,免不了要發發牢騷:對教育投入佔GDP總量4%的欠賬該還了,老人的高齡津貼該發了,社會養老保障的步子該邁大一點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明確規定,老年人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有享受社會發展成果的權利。我國老齡社會將到來的大道理也不用多講。現實中,誰不希望自己活到老,誰又沒有老的一天呢?可在咱們身邊,老人的權益又被如何對待了呢?在坐公交車的時候,仍有公交車對老年證視而不見;景區門票的老齡優惠政策,到了一些景區會打折;老人在就醫時,在一些地方也難獲得相應的照顧;一些地方的公共設施建設,同樣缺乏對老人的週全考慮。老人的權益很多時候在不經意間被忽視了。正如王振耀所説,“我國在80歲這個年齡才建立高齡津貼,我們自己都覺得寒酸,全世界都沒有這樣搞的。”但願王振耀的直言有人能聽得起、聽得進,不要再漠視老人的權益了。

    《中國經濟週刊》在報道的開頭,講述了兩位老人被活活餓死的例子。那不僅帶給人以沉痛,而應是一種恥辱。發放高齡津貼,不要再拖了,別等老人不在了才來發。搶個發放高齡津貼的先進,老百姓會為之鼓掌喝彩的,那也算是為弘揚全社會尊老愛老作貢獻。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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