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永勳:推廣居住證只是戶改“中繼站”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02日 09: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作為戶籍改革的一種變通,居住證制度已在一些城市實行。國務院近日批轉的國家發改委《關於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首次提出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居住證制度。

    改革開放以來,原來那種讓國民“動彈”不得的僵硬戶籍制度,與市場經濟必然相生相隨的人員流動,矛盾越來越尖銳。由於30年來戶籍制度未能根本改革,“遇到紅燈繞道走”,變通出暫住證辦法。而實行了很多年的暫住證,由於千千萬萬持證者實際上並非“暫住”而是長居,不僅名不副實,也解決不了戶籍問題引發的矛盾,繼續變通,勢所必然。

    從暫住證到居住證,就是繼續變通的産物,也的確是一個很大的進步。這不是玩文字遊戲,一字之差有本質不同。暫住證是管制思維下的産物,只有管理功能,基本沒有服務功能,何況“暫住”二字本身就帶有歧視色彩。在實際操作中,由於暫住證有效期短,辦起來有時甚至飽嘗冷眼,還容易變成斂財工具,所以人們辦證的興趣也不大。與此相比,居住證最大的含金量,在於附加了部分公共服務職能。比如持證人員子女上學可以免收借讀費、可以免費打一些疫苗,接受統一的計生服務等。在有些城市,持居住證還可以納入當地社保範圍,符合一些條件後,還可能轉為正式戶籍——雖然轉成功的為數寥寥。

    目前,越來越多的城市開始由“暫”轉“居”,其中就包括上海、北京、深圳這些流動人口最集中的大城市。雖然都叫居住證,但都還是“地方糧票”,各地在申請條件、辦證程序、居住證“含金量”上,也大不相同。因此,全國統一推廣居住證制度,有利於這一制度的規範和完善,很及時也很有必要。

    不過,雖然居住證比暫住證少了“臨時性”,但從本質上説,它仍是戶籍改革過渡階段的産物,與理想中的戶籍制度改革目標還相去甚遠。在當前情況下,戶籍問題本質上是一個社會公平的問題。戶籍決定了一個人可以享受的公共服務的社會保障水平,還可以決定一個人的身份、地位乃至收入。戶籍人為地把公民分為農業戶口和非農戶口,把生活在同一個城市的人分為農民工和城市居民,製造了獨一無二的農民工用工制度。戶籍不同,個人消費、住房、受教育等權利都不相同,甚至連打流感疫苗都城鄉有別。正在進行的諸多改革,如轉變發展方式、教育公平、收入分配改革……往往都會遭遇戶籍制度的瓶頸。因此,加快戶籍制度改革的緊迫性越來越強烈。

    戶籍制度改革理想的目標,應是去除附著在戶籍之上的不公平、不平等,把戶籍還原為單純的人口登記手段,以及提供公共服務的憑據。按照這個標準,居住證仍然沒有剝離附著在戶籍上的特權。另外,那些希望把居住證作為一個過渡,進而取得正式戶籍地人,恐怕也要失望。在率先實行的一些大城市,都設定了非常苛刻的條件,能跨越門檻取得正式戶籍的人萬里挑一。

    不久前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戶籍制度改革被列入2010年九大重點改革任務之一。此次發改委的意見中提出,將加快落實放寬中小城市、小城鎮特別是縣城和中心鎮落戶條件的政策。進一步完善暫住人口登記制度,逐步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居住證制度。必須指出,發改委意見是針對不同情況的具體安排。在戶籍制度改革這樣事關人民福祉和公平正義的問題上,既要有務實的具體目標,也不應放棄遠大理想。有必要明確,推廣居住證制度,只是戶籍制度改革的“中繼站”,雖然較之暫住證是一種進步,但並非長久之計和理想目標,在一些地方,完全有條件比這走得更遠。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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