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敏:大城市戶籍改革也應抓緊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02日 09: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長江日報

    戶籍制度改革有了新的進展。國務院5月27日轉發國家發改委《關於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提到,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將加快落實放寬中小城市、小城鎮特別是縣城和中心鎮落戶條件的政策;進一步完善暫住人口登記制度,逐步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居住證制度。

    居住證制度已在一些城市實行,還有許多城市較早前也作出承諾將在今年內推行,比如武漢今年7月後將實行居住證制度。取消暫住證,實行居住證,由嚴格管制到管理再到服務的國家對於戶籍制度的觀念變化非常明顯,而從城鄉不平等、將人分成三六九等,逐漸過渡到國民平權、國家承認和保障每個人的平等權利的價值脈絡,亦清晰可辨。

    從已經實行居住證制度的十個城市來看,外來人口享有的權益比暫住證時代確實有所增加,但具體權益事項,每個城市又有多寡之別。事實上,這些城市的居住證權益,往往集中在一些佔用城市資源較少的領域,而入戶、子女入學、就業等佔用較多資源的領域則突破有限,甚至有個別城市比如昆明不僅提高了辦理居住證的門檻,還對外來人口的就業和租房設置了明顯禁限。

    針對已經實行居住證制度的城市政策不統一的問題,曾有全國人大代表擔心一旦形成各地自行其是的格局,將會影響戶籍制度的全面改革。這次國務院文件中首次提出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居住證制度,也許就有這方面的針對性。然而問題在於,由於各個城市的發展狀況不同,“全國一盤棋”的居住證制度其權益內容將如何統一?從本次意見內容看,突破口很可能選擇在“中小城市、小城鎮特別是縣城和中心鎮”。

    實際上,這個層面的戶籍開放一直在推行,2001年公安部下發《關於推進小城鎮戶籍管理改革的意見》,由此全國兩萬多個小城鎮都取消了“農轉非”指標,這在當年被視為戶籍改革的進步。中國城市化是選擇中心大城市,還是選擇小城鎮,這固然屬於學術探討的問題,但就目前而言,真正體現所謂“城市戶口價值”的,無疑是大城市,而不是中小城市或小城鎮。

    較好的城市福利以及較為優越的個人發展機會比如求學、就業等,往往集中在大城市,大城市的戶口因而比中小城市或城鎮具有更高的含金量。從人口流動趨向來看,無論是城市間的人口流動,還是農民進入城市,大城市都是首選之地。此外,就經濟發展而言,大城市配置人力等市場資源的效率明顯優於中小城市和小城鎮。事實上,在今天,中小城市或小城鎮戶口並不具有以往的吸引力,取得這些地方的城鎮戶口也不算特別困難的事情。相反,北京、上海、廣州等這些大城市的戶口資源依然稀缺,比如北京在實行居住證制度方面遷延日久,就足以説明問題。

    暫住證或是居住證,只是證件名稱不同,背後仍是戶籍制度改革、國民平權和自由遷徙等時代命題。在短時內全面放開戶籍制度,也許難以做到,逐步推進、重點突破仍是務實之舉。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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