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經勝:石油價格管理辦法應修改了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17日 09: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到5月14日為止,三地原油價格22個工作日的變化率仍在4%以上,意味著成品油調價條件已足夠,但國內油價仍按兵不動。(5月16日中新網報道)

    筆者統計了一下,自去年5月8日《石油價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施行以來,國內成品油價格一共調整了7次,其中上調5次,下調了2次。而且調整時是“漲多跌少”。以北京93號汽油為例,經過5次上調2次下調,北京的成品油價格在每升5.56元的基礎上上漲到目前的6.92元,共上漲了1.36元。

    油價“漲快跌慢”、 “漲多跌少”的問題,是目前的《辦法》難以解決的。從這點看,《石油價格管理辦法》就到了該修改的時候。

    《辦法》還有替石油巨頭牟利的嫌疑。施行以後,中石化和中石油這兩大石油巨頭的利潤大增。2009年,中石化實現凈利潤617.6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116.5%。石油巨頭的利潤劇增,是不是《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很多人表示懷疑。如果客觀上起著為石油巨頭牟利的作用,那《石油價格管理辦法》就應該儘快得到修改。

    現行的《石油價格管理辦法》經過一年多時間的運行,還暴露出其他不少問題。如《辦法》沒有加入供求關係的反應;而關於調價幅度,也沒有做出具體規定,到調價的時候,有關部門想調多少就調多少;還有一個很大的缺陷,就是當國際油價較低的時候,很難有辦法阻止煉油企業獲取暴利等。

    一項制度的制定,難免會出現各種問題,但及時根據暴露出來的問題對相關制度進行修改,非常重要。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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