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春蘭:不能用不道德去糾正另一種不道德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11日 09:5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燕趙晚報

    杭州一位女子在公交車上拒絕給老太太讓座,被同是乘客的七旬老伯拍下四張照片,並稱要傳至網上,女子要求老伯將照片刪掉遭拒後報警。律師表示,讓座只是一種道德行為,法律上並沒有規定公交車上一定要讓座,老伯隨意拍攝別人,對方有權要求刪除。(5月10日《都市快報》)

    毫無疑問,這位拍照的老人是位充滿正義感,並且願意把這種正義感付之於行動的人。但是我們也必須看到,有了正義的目的,還必須採取正義的手段,我們不能用一種不道德去糾正另外一種不道德。

    公交車上讓不讓座,説到底還是道德問題而非法律問題。對於這種不給老人讓座的不道德現象,我們也只能採用教育、引導、譴責等方法給予糾正。但是如果像這位老人打算的那樣,先給其拍照,然後把照片放到網上曝光,則明顯侵犯了當事人的肖像權,把原本的道德問題變成了法律問題——是老人違法而不是不讓座的女子違法。

    除了違法,這樣的做法,同樣不道德,因為它會把別人置於一種很大的風險當中,稍有不慎就會淪為社會道德批判的靶子。假設這位老人真的把這位女子的照片傳到網絡上,必然會引來網民們的口誅筆伐,齊聲譴責,甚至還會引發“人肉搜索”,對當事人的工作和生活帶來莫大的影響。試問,她僅僅是在公交車上拒絕讓座,就需要承擔如此大的道德壓力嗎?

    如果這位老人的行為得到社會的鼓勵或者是默許,那我們所有人很快就將陷入巨大的道德風險當中。以後,有人可能因為隨地吐痰而丟了工作,有人可能因為闖紅燈而丟了愛情,畢竟,我們每個人都不是道德完人。

    所以,對於像坐公交車不給老人讓座這種不道德的行為,還是通過宣傳、教育、引導的方法予以糾正才行,以網絡曝光相威脅,是不足取的。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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