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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記者王磊 報道)12月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公佈了新修訂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在規範公務接待、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等方面作出更加細化的規定,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設置了不容觸碰的“高壓線”。這是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黨中央和國務院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印發後,打出的又一記反腐重拳,獲得了各界的高度評價。
用制度狠剎公務接待中的奢靡之風
“近年來,一些公務接待活動出現了講排場、比闊氣、用公款大吃大喝等奢侈浪費現象,敗壞了黨風政風,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財務管理司負責人表示。
據新華社報道,公務接待活動中比較典型的腐敗現象有:個人交情用公款埋單,工作中送購物卡,假借考察公費旅遊,喝高檔酒,去夜總會,以及借培訓外出旅遊等。
例如,2013年8月,新疆吉木薩爾縣總工會兩次去函邀請其對口支援單位來疆對接工作,並經班子商議,由縣總工會主席王文娥安排該單位財務人員,于9月11日在烏魯木齊市王府井商場購買了5張面值共10000元的購物卡,擬待對口支援單位人員來疆後贈送(後因故未送出)。吉木薩爾縣紀委決定給予王文娥黨內警告處分,購買購物卡的費用由其本人承擔。
2012年底,河北省內丘縣內丘鎮寺上村村委會主任王秋柱帶領其他3名兩委幹部,以考察柵欄、垃圾箱為由,到海南三亞遊玩,共花費23000元。內丘縣紀委給予王秋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3名成員黨內警告處分,並收繳了全部違規資金。
2013年3月2日出版的《人民日報》評論稱:“少數人靠覺悟,多數人靠制度。反浪費,除了‘嚴禁’和‘不準’之外,關鍵要抓住制度建設這個重點,以更加明確的制度約束、強有力的監督檢查、嚴厲的懲戒機制,切實遏制公款消費中的違規違紀違法現象。”“反對浪費要持續有力、長期有效,就要從打造嚴格的‘制度之籠’入手,推動形成‘不想浪費、不願浪費、不能浪費、不敢浪費’的良好習慣,營造崇尚節儉、樸素文明的社會風尚。”
為從源頭上狠剎奢侈浪費之風,中共中央、國務院11月印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對黨政機關經費管理、國內差旅、因公臨時出國(境)、公務接待、公務用車、會議活動、辦公用房、資源節約作出全面規範。該《條例》是貫徹落實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一項重要舉措,是一部關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基本法”。根據這一《條例》,12月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公佈了新修訂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
國管局:《規定》重在減量、限支、問責、改革
新華社表示,《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的出臺旨在規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規定》適用於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國內公務接待行為。國有企業、國有金融企業和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參照《規定》執行。《規定》所稱國內公務,是指出席會議、考察調研、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察指導、請示彙報工作等公務活動。
《規定》共分26條,強調國內公務接待應當堅持有利公務、務實節儉、嚴格標準、簡化禮儀、高效透明、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原則。各級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應當結合當地實際,完善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國內公務接待標準。
《規定》對接待活動食、宿、行、迎送及警衛、預算和報銷等關鍵環節,提出了明確要求,包括嚴控接待範圍、簡化接待禮儀、限制接待住宿房型、從嚴控制接待用餐的次數和陪餐人數、規範警衛安排等。
《規定》指出,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應當會同財政部門按年度組織公開本級國內公務接待制度規定、標準、經費支出、接待場所、接待項目等有關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將國內公務接待工作納入問責範圍。紀檢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國內公務接待違規違紀行為的查處,嚴肅追究接待單位相關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的黨紀責任、行政責任並進行通報,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規定》要求,積極推進國內公務接待服務社會化改革,有效利用社會資源為國內公務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車等服務。推行接待用車定點服務制度。
國管局負責人將《規定》的總體思路概括為四個關鍵詞:一是減量,建立接待雙向約束機制,嚴格控制接待範圍和項目,堅持接待分類管理,嚴格區分公務接待與商務接待等其他接待,切實壓減不必要的公務接待活動;二是限支,管住接待經費預算,分類別、分地區制定接待費開支標準,強化接待費報銷結算管控,把接待經費支出關進制度的籠子裏;三是問責,對公務接待實行全過程監管,推進接待信息公開,嚴格接待工作問責,強化對接待活動的剛性約束,增強內外監督合力,形成不願、不敢、不能違規違紀接待的正確導向和正面預期;四是改革,著力深化公務接待管理體制改革、接待服務社會化改革、機關內部接待場所轉制改革、機關所屬接待資源集中統一管理改革等四項改革,從根本上剷除滋生公務接待違規浪費行為的土壤。
專家:《規定》管好公務接待中的吃、住、行、遊
專家表示,《規定》對公務接待中暴露的部分“頑疾”一一開出藥方,呈現出四大亮點。
亮點一:管住“吃”——不得提供高檔菜肴、香煙、高檔酒水。
《規定》指出,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製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發展研究部巡視員林家彬認為,《規定》具有很強的操作性,對在短期內剎住“大吃大喝”的風氣會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但從長遠看,還需進一步加強對規範財務、財政支出等制度建設。
亮點二:管好“住”——不得超標準安排住房。
《規定》指出,住宿用房以標準間為主,接待省部級幹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間。接待單位不得超標準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
中央黨校教授謝春濤認為,《規定》直指過去普遍存在的超標接待問題,對公務接待住宿提出了更為明確的標準,甚至對配發洗漱用品都提出了明確規定,針對性、操作性都很強,有助於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亮點三:管控“行”——不得違反規定實行交通管控。
《規定》指出,國內公務接待的出行活動,應當安排集中乘車,合理使用車型,嚴格控制隨行車輛。接待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警車,不得違反規定實行交通管控。
北京大學中國公共財政研究中心主任林雙林表示,公務接待講排場、比規格,表面是風氣,根源在制度。《規定》正是從制度著手,對公務接待出行的方式、規模、邊界(是否與公務有關)、標準等都做出了明確的界定,一定會起到積極的效果。
亮點四:管制“遊”——不得組織旅遊和與公務無關的參觀。
《規定》指出,接待單位不得組織旅遊和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參觀,不得組織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不得安排專場文藝演出,不得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紀念品和土特産品等。
“《規定》的出臺針對的都是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説明中央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扎紮實實地推進。”國家行政學院社會與文化學部副主任馬慶鈺建議,遏制公款旅遊、娛樂等頑疾,還要加強監督問責機制建設,同時將巡視工作制度化、常態化,為《規定》的落實保駕護航。
網友:規定很好,但要嚴格落實
《規定》出臺後,社會反響強烈,網友紛紛為黨的反腐新政叫好,同時強調把禁令落到實處的重要性。
在新浪微博上,網友@Gina嚴菁 説:“早該如此,但估計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阿!”網友@老頑童老克勒勒 表示:“規定雖好但要認真執行。”網友@摩根王 也指出《規定》重在落實:“請問如何監督呢?如果違反了,如何懲處呢?群眾向什麼部門舉報呢?”
“最好規定工作餐不能超過30元每人!國企現在是重災區。”網友@騰雲駕麗 建議。
網友@向約 認為,《規定》將使公務員崗位的“含金量”大打折扣:“剛公佈了新修訂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明年公務員考試該降溫了吧。”
(根據新華社和《人民日報》相關報道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