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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老人”如何安享晚年?

    【家庭負擔過於沉重、養老機構不願接收】我國首次“全國城鄉失能老年人狀況研究”顯示,2010年末全國城鄉部分失能(即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和完全失能老年人約有3300萬,預計到2015年,我國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將達4000萬人,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口將超過1200萬人。日益嚴峻的養老形勢需要我們著手應對,而失能老人養老,將是更加複雜的形勢。[詳細]

眾説紛紜

當事人

一般不願接收失能老人

照顧失能老人工作量大,養老院會“酌情選擇”入住老人,對於那些“可留可不留”不能自理的失能老人,一般不會接收。養老院本來護理人員就少,工作量大,照顧失能老人根本就忙不過來。

養老沒指望

好幾年沒聞到肉香味了,全靠每月60元的低保金生活,穿的都是別人送的舊衣服,每月還需花30多元藥費。農村人混一天是一天,將來的事情不敢想了。

當事人
專家

失能老人養護收費相對要高,這原本是不錯的商機,然而養老機構普遍不願接手這“燙手的山芋”,這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危險性太大。失能老人一旦發生意外,賠償少則幾萬,多則幾十萬,對民辦養老機構來説,也許幾年的辛苦就白費了,養老機構得不償失。

失能老人養老問題,必須擺上臺面

民辦養老機構在經辦過程當中,要享受到國家的土地劃撥、減免稅或者基本建設配套費等優惠政策其實並不容易,甚至即使想獲得水電費、水電氣民用價格的優待,政策落實起來也非常難,一些政策幾乎是形同虛設。

官員
網民

辦法要看可行性

可以由四、五個志趣相投的老人自願結成互助養老小組,集中住在其中面積較大的成員家並交其與市場價格同步的房租,平時輪流做家務,費用均攤,平時自己靈活組織各項活動,這樣若出現意外情況容易第一時間被發現。當然,這還要看可行性。

制度保障最重要

政府應當修改完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對養老所需的基礎設施、人員、經費等方面作出明確的法律規定,使與養老問題相關的諸多事項作出制度性的安排。

評論員

熱點回應

要弄清失能老人的需求

一些國家失能老人的養老護理制度已較為完善。如日本是一種“按需養老護理”,將需護理程度分成不能站立、不能步行等多個級別,並按照不同級別提供不同類型的服務。而美國則對失能老年人政策傾斜:為失能老年人提供政府補貼,由其自主向社會購買日常護理服務。建議政府把建立和完善失能老年人保障制度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調查失能老年人的現狀和需求,積極探尋解決之道。

——曾春光

只有政府介入才能保證老有所依

只有借助政府的這種強制力,才能確保政府可以在全社會範圍內分散老年人的養老風險。因為政府有權徵稅以實現對農村養老風險的保險,並將其用於收入再分配;政府能夠通過代際轉移,使幾代人共擔農村養老風險;同時,政府可以使養老資金支出指數化,減輕通貨膨脹對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威脅;而且,政府介入可以減少養老基金籌集和支付的成本費用,並具有市場效率以外的調控作用。

——蘇振芳

只有市場化才能真正有效地解決問題

為了滿足這1.5億老年人的需求,用任何行政的、非經濟的、公益性的、道義性的方法解決,能夠解決一些問題,但是非常有限,必須把它完全市場化。也就是説老齡人的需求將産生強大的購買力,把它做成一種産業,按照市場經濟的準則去運作,它才能夠發展壯大,才能夠持久,才能有效地組合社會各種資源,才能夠真正做到供需兩方各得所需。

——楊鳳斌

觀點PK

支持 45963 當然要靠市場,政府介入養老,低效率問題不可避免

只有將養老體系進行市場化運作,在市場關係中形成人與人的互助,才能真正有效地解決養老問題。 [詳細]

支持 45963 市場不會讓養老院自覺接收失能老人,必須有公權力保障

政府有責保證全民老有所依,低效由全民承擔,也是在使全民受益,必須做出這種犧牲。 [詳細]

政府介入養老,低效率問題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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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不會讓養老院自覺接收失能老人,必須有公權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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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話題:如何解決失能老人的養老問題? 調查人數: 24536

您認為失能老人養老問題産生的原因是?

  • 考慮到成本問題,養老院不願接收此類老人
  • 未富先老現象普遍,經濟發展不平衡的表現
  • 一胎化政策下,子女無力承擔,家庭養老困難
  • 其他

您認為如何才能讓養老院願意接收此類老人?

  • 政府加大政策傾斜,給養老院更多扶助
  • 提高收費額度,費用由政府補貼給失能老人
  • 促進養老院市場化,由專業機構建立高效率的養老院
  • 其他

您更傾向於用哪種方式養老?

  • 家庭養老,和子女待在一起度過晚年
  • 去養老院等公共機構,這樣更便捷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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