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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鐵禁止吃東西並非“國際慣例”

    最近,由於一名大陸游客在香港地鐵內吃東西,引發了港人和大陸游客的吵架,進而點燃了關於公德、素質、歧視等許多方面的大討論。其中,地鐵中能不能吃東西,應不應該禁止吃東西也是焦點之一。一些禁食支持者説這是“國際慣例”,然而事實並非如此。[詳細]

第194期

  • 2012年1月27日 星期五
  • 中國網絡電視臺評論頻道出品
  • 責編:邱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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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問題妨礙列車運行等理由並不充分

     雖然從前幾年開始,地鐵、輕軌內能不能進食就早已開始討論,然而至今為止,對於禁止地鐵中進食的必要性始終沒有很多論述。沒有人能確切説清楚,地鐵中進食會造成怎樣的危害性。香港地鐵的工程師在回應記者關於為啥地鐵禁食是這樣解釋的:地鐵是一個相對封閉的空間,有食物會引來老鼠,老鼠會破壞電子設施及咬電纜,這就會威脅地鐵的行車安全。
     事實上,如果仔細推敲,這種説法的説服力實在有限。如果參考普通的鐵路(國鐵),可以發現,普通鐵路列車的運行條件,與城市鐵路的運行條件,並沒有本質上的差別。而普通鐵路火車上是完全可以任意進食的,未曾聽説列車員在打掃車廂時有多少困難,或是滋生害蟲影響列車運行。所以,地鐵中禁食的必要性也很難成立。

氣味和液體對他人造成不便是最主要的理由

    當然,主張地鐵中禁止禁食也有更多更有道理的理由。例如地鐵空間擁擠,乘客密度大,如果乘客在地鐵中吃東西,食物攜帶的液體,尤其是油膩的成分往往對人造成不便,列車行進中難免站立不穩,如果液體潑灑到他人身上,難以清潔,如果撒到地上,那就更難清理。其次,一些乘客往往還吃氣味較重的食物,會使其他乘客感覺不適。另外,進食産生的垃圾也會對車廂環境造成影響。
     不過,值得思考的是,這些理由都是在“公德”或“素質”這個層面上。換句話説,列車中進食這種行為雖然不妥當,但是並沒有侵犯他人的一些根本性的權利,同時,其造成的負面後果也並非必然發生,也算不上嚴重。進食是人較為本質的需求,在一定環境中,在地鐵中進食也有其必要性。例如一些上班族可能工作節奏太快,無暇單獨抽時間吃東西,甚至一些小孩的特殊需要等等,也是可以諒解的。一刀切式的禁止似乎沒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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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鐵是一個神奇的地方,總有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圖為上海地鐵,一名乘客將自行車帶進了地鐵,並將其停在了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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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以外“國際慣例”、“與國際接軌”也是很重要的理由,觀察華人文化圈,這似乎成立。

香港地鐵進食罰款2000港幣,台灣捷運甚至禁止飲水

     這次大陸人與港人的爭議發生在香港地鐵,即使拋去公德的部分不談,港人對大陸游客的指責倒也並非“師出無名”——按照香港地鐵的有關規定,任何人不得在地鐵付費區內飲食,包括月臺和車廂等,否則處以定額罰款港幣2000元。
     很多地鐵禁食支持者也會提到的是,台灣地區的《大眾捷運法》規定,乘客若在捷運“禁止飲食區”飲食,處新台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的罰款,沒有模糊空間,捷運乘客都知道站內吃東西會被罰錢。台北捷運和高雄捷運會不定時有稽查員和捷運警察巡邏,當發現旅客進入車站管制區內飲食,就會被開罰單。

新加坡地鐵禁止進食飲水,最高可罰500新幣

    另一個著名的華人社會新加坡,也擁有同樣的“慣例”。新加坡地鐵有限公司是新加坡的一家鐵道運營公司,其地鐵上嚴禁吃喝,就連開水、礦泉水、瓶裝飲料、含在嘴裏的糖、花生也不例外,甚至連老人、幼童及孕婦在地鐵上也不能喝開水,就連母親哺乳也會被請下車!新加坡媒體就此“禁食令”對公眾進行了採訪,多數新加坡公民認為太嚴厲。許多受訪乘客也對禁止吃喝的情況感到混淆,許多以為喂幼兒喝白開水,或是老人在地鐵內喝水是沒有違例的。對此疑問,地鐵公司發言人表示,基本上,“禁食令”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效,即便是給孩子哺乳,婦女也會被請下車。通常,地鐵站職員會把那些有“急需”吃喝的搭客帶到一旁去,讓他們解決吃喝問題,再續程搭地鐵。根據快捷交通系統法令,初犯者可面對罰款30元,一旦被控上法庭,重犯者可被罰最高500元(約合人民幣2500元)。

然而嚴加禁止並收取高額罰款合理性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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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這類高額罰款制度實在有值得推敲之處。一般而言,收取罰款的目的,或其合理性來源,一般是因為被罰款人的違規行為造成了他人的成本的上升(例如把別人衣服弄臟了需要洗),違規者需要作出相應的彌補。在某些情況下,受影響群體的成本上升比較分散,這部分補償由公共部門代收(例如環境污染罰款)。然而在地鐵中進食的行為,後果並不嚴重也不具有社會危害性,造成他人的成本上升並不大。在這種情況下,由公共部門收取遠高於可能造成損失額的罰款,其合理性很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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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意義上的女性專用車廂在日本出現在1947年。採取這一措施的原因竟然是“保護人命”。當時日本正處於戰後經濟最困難的時期,交通設施簡陋但大量婦女不得不走出家門工作,結果造成高峰時間段地鐵的乘車率達到了設計的300%。在連續發生幾次因此造成的受傷事件後,日本的鐵路公司設置“婦女兒童專用車廂”。這時的“婦女兒童專用車廂”是有法律保證的,男性成年人入內,會受到罰款和拘留等嚴厲懲罰。圖為早高峰時段女性專用車廂與普通車廂的擁擠程度相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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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目光離開華人圈,則更可以發現,很多國家根本沒有對地鐵中進食的強制性禁令。

日本電車內對行為的道德制約更多,但是沒有強制條款

    在東京的電車車廂內,吃東西和喝飲料是被允許的,不過東京人以有禮貌著名,就算可以在車廂飲食,也不會真的有人大口吃喝香味四溢的食品來干擾他人的“乘車空氣質量”。2009年,日本民營鐵道協會做了一個調查,採集讓電車乘客認為不爽的行為,最終,“車內吃東西”這一項只排在第14位,有11.8%的受訪者選擇,前三的選項分別是“旁若無人,大聲説話”(31.3%)、“從耳塞中露出來的音樂聲”(30.9%)、“坐姿不雅”(30.2%)。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人對電車內行為有著更多的看法,例如我們司空見慣的車內打電話的行為,會被日本人認為影響車廂環境。在東京,雖然沒有明文規定,大家的習慣卻是在車廂內不講電話只發簡訊、郵件以免干擾他人。另外近年來東京的地鐵正逐步推行“新禮貌運動”,除了打電話外,高聲交談、車內化粧與大聲聽音樂等等也都被視為會影響他人搭車權益的舉動,建議乘客不要這樣做。當然,這也同樣不會附帶強制甚至罰款條款。

歐美國家同樣沒有類似條款,甚至更為隨意

     英國倫敦地鐵有139年的歷史,然而,除了禁止地鐵吸煙並會處以罰款以外,並沒有更多的限制。在常規時間內,多數乘客仍然是自覺文明的。英國人愛酒聞名,每到深夜,常常有人借酒鬧事,因此婦女在夜裏都不敢搭乘地鐵。2008年,新任倫敦市長下令倫敦大眾交通系統內禁止喝酒。在禁令實施的前一天剛好是禮拜六,倫敦地鐵站塞滿紀念能夠在地鐵喝酒的最後一天的人群。大家人手一瓶,有人開香檳慶祝,享受最後一個允許飲酒的夜晚。
     不僅是英國,以嚴謹著稱的德國人,也不禁止地鐵內的飲食,當然多數德國人也不會在地鐵裏隨意用餐。而相比之下,美國人在地鐵中則更隨意,紐約地鐵中爆米花、麥當勞等等隨處可見,不過其中用餐的多數還是趕時間的上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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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公共場所,在擁擠的地鐵內隨意進食絕不是文明和素質的體現。但是,社會公德的維護只宜由民間自發完成,而不宜有強制力的介入,更不應該有嚴刑峻法。否則,人們就只是屈從於強制力,而非真的認同道德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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