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11月9日消息,據《新聞30分》報道,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證實,已對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兩家公司進行反壟斷調查。報道稱,查明上述兩家公司在互聯網接入市場上涉嫌壟斷,若事實成立,上述兩家企業或被處數億至數十億元罰款。
在中國網絡電視臺的一調查數據分析中顯示,有36235人在“您是否認為電信聯通的寬帶接入壟斷?”的選項中投票,選擇“是”,佔總人數的83.52%。
根據發改委的調查,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場份額,肯定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2010年8月上旬,中國電信要求各省公司對高帶寬和專線接入進行清理,中國電信予以“差別定價”,以高於其他客戶的價格向其他寬帶接入商進行網間接送,以此抬高競爭對手的帶寬接入成本,其定價與市場價格之間價差最高可達數倍甚至數十倍。於是一些運營商通過“穿透流量”的辦法,以相對低廉的價格接入電信骨幹網。此次中國電信“斬斷流量”之舉,令這些運營商遭受重創。 <<< 詳細
罰到疼一定是能疼,罰的夠不夠不好説,因為這樣的壟斷行為如果成立,他因此得到的直接好處和間接好處恐怕很難用具體數字來衡量。我們應該通過處罰來推動行業不斷改革到位,反壟斷法只是給這個領域內的每個企業設定行為邊界和底線。做大做強企業不等於可以肆意壟斷,如果企業能夠公平競爭,自願聯合,依法集中,形成強有力的規模,法律將給予保護,但同樣應該受到監管。
這樣的罰款數額能否有效的遏制部分企業的壟斷意圖,評論員楊禹解讀説,如果事實成立,數億到數十億可能的罰款不僅要能夠罰到心疼,還要整個行業改革到位。中國電信去年全年的凈利潤是157億元,如果按照10%的高額來罰款,將能罰到50億,佔其全年凈利潤的三分之一。中國聯通去年的凈利潤是38.5億元,如果按照高限罰300億營業額的10%,則能罰30億元,基本罰掉了全年的凈利潤。
在整個通訊業,帶寬成本下降非常快,以美國為例,當年穿透成本為每個G價格5萬美元,今天已經降低到5千美元每個G,而我們的價格4年來一直保持著100萬人民幣每個G,沒變過。導致目前我國的網站託管服務器負擔較重。在這樣的價格下,中國視頻網站等流量消耗大的網站成本都偏高。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是一部為了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保護市場公平競爭,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而制定的法律。 反壟斷法由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共分為8章57條,包括:總則、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對涉嫌壟斷行為的調查、法律責任和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其中第三章指出,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從事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具體內容如下: 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從事下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一)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價購買商品; (二)沒有正當理由,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 (三)沒有正當理由,拒絕與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 (四)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 (五)沒有正當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時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條件; (六)沒有正當理由,對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差別待遇; (七)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的其他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本法所稱市場支配地位,是指經營者在相關市場內具有能夠控制商品價格、數量或者其他交易條件,或者能夠阻礙、影響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能力的市場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