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萬鄂湘透露,為了確保物權法的正確適用,最高人民法院已經啟動物權法司法解釋的起草工作。 物權法的頒行並不意味著擔保法的廢止,因此物權法正式施行後將出現民法通則、擔保法、物權法、海商法等規定有擔保物權內容的諸法並行的局面。>>>詳細
國土資源部要求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對於住宅地使用權期滿如何續期,開展試點工作,還要確保被徵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詳細
時間:2002年12月,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1次會議 焦點1:明確物權有關概念我們通常講私法觀念、私權觀念,其中最重要的是物權觀念,而物權觀念最重要的是體現在排除他人的干涉。 焦點2:國家保護私人的儲蓄;國家保護私人投資以及因投資獲得的收益。 ……………………………………………………………………………………………………………………………
時間:2004年10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 焦點1: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的物權法草案規定,遺失人領取遺失物應當支付保管費等必要費用。 焦點2:農民集體所有的不動産和動産,屬於本集體的成員集體所有。 ……………………………………………………………………………………………………………………………
時間:2005年6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6次會議 焦點1:明確規定“國家、集體和私人所有權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破壞國家、集體和私人的財産。” 焦點2:禁止以拆遷、徵收等名義非法改變私人財産的權屬關係。 ……………………………………………………………………………………………………………………………
時間:2005年10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 焦點1:對綠地、道路以及物業管理用房的歸屬問題宜分別規定。車庫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屬於業主共有。 焦點2:對侵害業主共同權益的行為可訴 焦點3: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 ……………………………………………………………………………………………………………………………
時間:2006年8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 焦點1:物權法就加強對國有資産的保護、切實防止國有資産流失作出特別規定。 焦點2:因各種原因為家庭成員以外的人設立的長期居住的權利,並不適用婚姻家庭、租賃所産生的居住關係。 ……………………………………………………………………………………………………………………………
時間:2006年10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 焦點1:刪去“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條款 焦點2:住宅用地滿70年續費被刪 焦點3:合併分立造成國資損失承擔法律責任 焦點4:車位車庫歸屬權之爭焦點5:嚴格控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 焦點6:業主對建築物內住宅享有所有權。 ……………………………………………………………………………………………………………………………
時間:2006年12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5次會議 焦點1:宅基地使用權的有關法律和規定 焦點2:刪去質押公路橋梁收費權條款。 焦點3:首次對城鎮集體財産作出原則規定 焦點4:絕不保護非法財産。 ……………………………………………………………………………………………………………………………
時間:2007年3月8日,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 焦點1:[平等保護原則] 國家、集體、私人物權受平等保護 焦點2:[國有財産] 政府行使國家所有權 焦點3:[徵收補償] 補償安置必須確保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今年,全國人代會將審議物權法。2月27日,全國人大代表王晶説,正是當年“私産入憲”才奠定了物權法出臺的基礎。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産不受侵犯——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04年修正)第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