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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30日 12: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湖北日報
湖北日報消息 (記者嚴運濤、通訊員余俐)武漢市房管局昨日對外公開了今年房價調控目標:新建住房房價不能“跑過”GDP和百姓收入增長。
按照調控目標,今年武漢新建住房價格增幅,必須低於全市年度生産總值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長水平。這一調控目標與上海、深圳等城市一致。
在今年的武漢“兩會”上,武漢市《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2011年地區生産總值增長12%以上,城鄉居民收入增長與經濟發展保持同步。
年初發佈的2010年武漢房地産市場運行情況通報顯示,去年武漢商品住房成交均價同比上漲17.44%,高於GDP增速及居民收入增幅。武漢市房管局稱,以經濟發展速度與百姓收入增長來確定今年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對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穩定市場預期將起到積極效果。
1月26日,國務院出臺樓市調控“國八條”,要求各地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在一季度向社會公佈。
此後,“二三線城市打頭,一線城市殿後”,各地相繼出臺房價控制目標。據公開的資料顯示,大部分城市參照了前兩項標準,相繼出臺房價控制目標。
但據公開的資料顯示,各地採用的基數不同。如合肥、上海等地控制目標以“新建住房”價格為基準,而蘭州、銀川等地則是“新建商品住房”。相關專家在接受新華社採訪時説,以新建住房價格為基準的計算方式包括保障房在內,保障房價格相對較低,能夠攤低住房整體價格水平。